杭州市富阳区万市镇南新小学
杭州市富阳区万市镇南新小学
万市镇彭家村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万市镇南新小学
2020年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校2020学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2020〕43号)精神,坚持就近入学,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计划
经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核定,2020年学校一年级招生1个班。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招生条件之一可向本校提出申请。
第一类:具有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的万市镇南新所属行政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在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政策照顾类适龄儿童。
第二类: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以外富阳区户籍,父(母)持有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且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在合同期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及以上;持有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本校范围内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一年以上且现仍在营业,并按规定在本校教育服务区企业范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富阳区户籍以外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南新小学申请报名。
1.本人取得的居住证且地址在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南新有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父母一方与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合同期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或持有南新小学教育服务区内营业执照且仍在经营,同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招生实施
1.信息登记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10日—6月16日每日的9:00-21:00,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或“浙里办APP”(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富阳区”,搜索“入学”关键词,找到“富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点击“在线办理”),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并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适龄儿童只能从户籍类、务工经商类选择其中一类。 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7月13日、14日持相关材料到本校补报名、核验。
2.现场核验及录取
(1)第一阶段
7月4日、5日, 学校对直接报名本校户籍类以及报民办小学第一次未被录取直接回本校就读的户籍类适龄儿童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核验时,家长需带领适龄儿童来校并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亲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备注:如是上一学年延缓入学的新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延缓入学审批表。
7月10日前将录取结果在学校门口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2)第二阶段
7月13日、14日,学校对报名务工经商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此类适龄儿童进行材料现场核验。
核验时,家长需带领适龄儿童来校并携带适龄儿童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暂住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的原件,父(母)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的复印件。
特别说明的是如报名儿童本人取得南新片教育服务区的居住证的也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7月20日前,在学校校门口公示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其他说明
1.户籍
上述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户籍迁入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
从2021年起,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调整为当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2.务工、经商及缴纳养老保险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为正常连续缴纳(不含各类补缴、转保等缴纳方式)。持有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父(母)(即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必须是与营业执照一致的企业或商店名义缴纳;持有的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的适龄儿童父(母)的养老保险必须在劳动合同的期间由合同签约单位缴纳。在各类连锁企业工作的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必须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缴纳。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的务工单位或经商地址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有的营业执照和养老保险均要求满1年及以上,办理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及之前。
2021年,办理时间调整为2020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3.居住证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取得的居住证取得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2022年起,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持《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入学。
工作要求
1.为了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具体如下:
组 长:何一花
副组长:汪明强
成 员:徐银燕、潘旭华、葛佳鑫、于晓飞
2.成立招生工作执行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具体如下:
组 长:汪明强
副组长:徐银燕
组 员:葛佳鑫、于晓飞
3. 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汪老师:13735854938 63221415
徐老师:13616817506
招生办公室电话:58836690
4.本招生方案由南新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新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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