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东洲中心小学(公望校区)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中心小学(民丰校区)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中心小学(江岭校区)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中心小学(五丰校区)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1.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
2.核定班额,计划招生
根据区教育局核定文件,五个校区计划招收15个班,具体如下:
序号 | 校区 | 班级数 | 班额学生数 | 合计 |
1 | 民丰校区 | 2 | 30 | 60 |
2 | 江岭校区 | 2 | 35 | 70 |
3 | 五丰校区 | 1 | 30 | 30 |
4 | 公望校区 | 6 | 35 | 210 |
5 | 博爱校区 | 4 | 40 | 160 |
二、教育服务区
五个校区的教育服务区分别如下
1.民丰校区:东洲街道鸡笼山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2.江岭校区:东洲街道富春江村、何埭村、新沙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3.五丰校区:东洲街道五丰村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4.公望校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东洲村、木桥头村、红旗村、民联村、紫铜村、学校沙村、建华村、张家村、陆家浦村及东洲街道所属社区。
5.博爱校区:东洲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民丰、江岭、五丰三个校区除外的非东洲街道户籍)。
三、报名条件
第一批(户籍类)
具有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向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校区提出申请。
第二批(房产类)
父(母)持有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向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校区提出申请。
第三批(务工经商类)
持有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向居住地所在校区提出申请;父(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持有营业执照且仍在经营或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并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及以上,在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向务工单位或经营地址所在校区提出申请。
政策照顾类
可凭东洲街道及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本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有关政策核实材料后予以统筹安排。
四、报名程序
1.登记、报名
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本校各校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xxbm.hzedu.gov.cn),或者“浙里办APP”(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富阳区”,搜索“入学”关键词,找到“富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登记入学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每名适龄儿童只能从户籍类、房产类、务工经商类、政策照顾类4个类别中选择一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7月13日、14日持相关材料到相应校区补报名、核验。
2.核验、录取
核验、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核验时间为7月4日、5日,各校区对直接报名本校的和第一阶段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直接回本校的户籍类适龄儿童的现场信息核验。7月10日前将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第二阶段
核验时间为7月13日、14日,核验对象为报名房产类、务工经商类、政策照顾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此三类适龄儿童。
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报名我校的其他三类适龄儿童一同核验、排序。核验时,家长需带材料:
类别 | 需携带材料 |
户籍类 | 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本人身份证原件。 |
房产类 | 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 |
务工经商类 | 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本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居住证原件或父(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政策照顾类 | 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本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居住证原件或父(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学校将根据排序情况录取。录取结束后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3.录取办法
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其中户籍在东洲中小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将优先录取;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并将根据学校余额情况按批按序录取。
当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按以下方式录取第二、三批:房产类中按其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后按余额录取;务工经商类中按其父(母)缴纳养老保险时间排序后按余额录取(其中富阳户籍适龄儿童优先于非富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居住证优先于其他非富阳户籍适龄儿童)。
录取结果在东洲中小校内公示栏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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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插班生申请
1.插班申请时间
插班生是指新生以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要在校区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20日,学年中间不接受插班生。
2.插班安置办法
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凭户口簿、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到公望校区教导处登记。
六、相关说明
1.户籍
上述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2021年起,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30日。
2.房产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的居住情况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核发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且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须为独立产权。2021年起,适龄儿童父母的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调整为当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3.务工、经商及缴纳养老保险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均要求缴在富阳区,且在规定时间内为正常连续缴纳。其父(母)营业执照、与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均要求满一年以上,办理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及之前。2021年,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办理时间调整为前一年的4月30日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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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咨询方式
1.联系人和电话
公望(盛老师) 58837789
民丰(孙老师) 58975821
江岭(蒋老师) 58975811
博爱(施老师) 63542270
五丰(余老师) 19857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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