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小学(南校区)
广州市增城开发区第二小学
广州开发区第二小学(南校区)
黄埔区南湾小学
黄埔区沙步小学
广州市黄埔区沙步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穗埔教【2020】50号)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遵照“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相对就近入学、人户必须一致、统筹安排学位”的原则,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一、本校招生地段范围
招收居住在青年社区、保税社区辖区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一)户籍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5日至10日。(网址链接: http://zs.gzeducms.cn 点击 “公办小学报名”)仅限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详见附件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无需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请在规定的时间段到我校提交及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本校招生地段常住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与适龄儿童本人(被监护人)属同一户籍的本地段居民户口。地段新住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超过该规定时间入户的,在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报名或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有效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人户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7日向我校提交延缓入学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后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凡因适龄儿童监护人主观原因造成户籍与房产分离的,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房产所在地,以符合户籍与住所一致的原则,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因客观原因导致户籍与居住地分离的,到居住地所对口的学校报名登记。
(二)具有本校地段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为非穗户籍,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见附件二),在本校招生地段居住,于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非穗户籍人口子女。
四、本校地段户籍适龄儿童资料审核登记办法
(一)随父母居住在本校地段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适龄儿童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已经办理各种交易的二手房,如该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本校在读1至3年级,将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户口簿中的地址首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请将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果父母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址,请复印好两个户籍地址首页);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2020年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以系统中生成的文件名为准)。
(二)随祖辈居住在本校地段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分别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且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3年级的;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2020年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以系统中生成的文件名为准);
(三)统筹安排学位类(具体类别详见《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穗埔教【2020】50号))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我区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2.家长及小孩在本校地段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复印户口簿中的地址首页、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请将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或属于出生后迁移户籍至该集体户者,或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而将户籍挂靠在本区户籍其他监护人名下的,均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2020年广州市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以系统中生成的文件名为准);
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五、非穗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实际居住在本校地段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需提供:
1.按(附件二)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分别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在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3.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或我区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4.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5.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6.《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现场资料审核
具体审核方式另行通知,请留意我校公众号及校门口张贴通知。
(一)时间:
2020年5月16日至5月18日(请根据个人网上预约的时段到我校进行资料审核,)
5月16、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5月18日:上午 10:00-11:30,下午3:00-4:30
(二)地点:广州开发区第一小学,地址:广州开发区东园六街6号
(三)学校微信公众号:gzkfqdyxx
(四)招生电话:020-82111187 / 020-82111406-802
七、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人户一致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于6月15日(暂定)由家长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孩子的户口本到我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新生注册时间待定,届时请家长携同小孩并持家长或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小孩户口本原件到我校教导处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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