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小学
光远小学
玉泉学校(小学部)
广州市增城区香江学校
东荟花园小学
火村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一年级6个班,招收居住在保利爱特城小区范围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具有我校招生地段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房产地址在我校招生地段,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我校的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有效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人户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一)按我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地段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的。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我校在读1—3年级,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地段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的。
3.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地段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我校在读1—3年级的。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5.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并经审核批准的照顾学生,能提供其在我校招生地段范围的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等有效居住证明。
(二)统筹安排学位
1.本区户籍,属手续完备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系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2.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属于出生后迁移户籍至该集体户者。
3.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而将户籍挂靠在本地段户籍居民名下的。
4.因本区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者。
5.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1—3年级的(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多子女户除外)。
6.父(母)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者,持卡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穗户籍。
7.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被认定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穗户籍。
8.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父(母)在我区企业工作,但不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
9.参加我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的适龄儿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10.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区租赁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我区公办小学在读1—3年级的,持我区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合同须同时满足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三)特殊情况
因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证明材料,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依时入学。
1.2020年5月5日—1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地段生的适龄儿童家长自行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链接“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入口点击“公办小学报名”。认真阅读“招生指引”后填报相关信息,同时网上预约现场提交资料日期和时段,完成网上报名。然后,自行下载《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并签名,供2020年5月16日—18日现场审核资料时使用。仅限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无需网上报名。凡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0年5月16日—18日,携带适龄儿童及各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提交证明材料。
(一)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5月16日—18日8:30-11:30,2:00-4:30。
通过网上系统报名成功的家长,按照短信要求,携带打印好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各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现场提交材料审核。
(二)现场审核地点:玉鸣小学(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端雅街3号)
(三)现场提交审核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1.适龄儿童从公办报名系统打印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一份,签名。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已验证)。
4.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儿童身份证未能及时领取,可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户口本内身份证编号页复印件。
5.适龄儿童和父母户口本(复印户口中的首页分别与儿童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有效居住地房产资料。
①地段生需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购房发票、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②统筹生需提交与户籍对应的房产证(或宅基地证、购房按揭合同、租赁合同、拆迁协议等)有效居住地房产资料,同时提交任何一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开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表内含有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的房产情况说明;随祖辈居住的还须提交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唯一居住地证明;有地段内户籍的租住户还须提交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近期水电费、房租缴纳清单;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
③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需要提交政策性照顾类别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以及现实际居住地的有效房产证(或宅基地证、购房按揭合同、住建部认可的租房备案证明等)居住证明。
说明:请家长将审核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好,验证时交给老师。如有特殊情况,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经学校审核、区教育局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
2.6月10日公布、发放“人户一致地段生”和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录取名单。家长到学校领取注册通知书等。
3.8月27日-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在网上系统报名成功后到校递交补报名申请及相应资料,区教育局统筹学位。具体资料见本简章四(三)所列。
4.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学校宣传栏和公众号公布。
1.招生报名过程不存在收取报名费、拿号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人向您索要上述招生过程中任何名目的费用,请及时向学校招生小组(电话号码18613097178)或教育局纪检部门反映。
2.如有区招生政策方面问题,可直接咨询区招生办:82111495。
3.申报或递交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出,将取消入读我校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4.有关学校招生方面情况,可关注玉鸣小学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黄埔区玉鸣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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