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学城爱莎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小学部)
灵秀小学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奥体东小学
广州市天河区同仁学校
广州市天河区吉山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1.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新生报名信息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5日至10日。报名统一使用:“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zs.gzeducms.cn/”(仅限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的非穗户籍学生在5月16日至18日到学校现场报名。(符合此项的学生不用网上报名)
招生对象及条件
按小学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的原则。我校招生地段为居住在玉树社区、暹岗社区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一)一年级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我校服务地段内人户一致的学生,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二)因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所以人户必须一致。“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有效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人户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到学校提交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 4月30日以前(含4月30日)。
(三)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条件: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的。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我校在读 1—3 年级,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的。
(3)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的,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我校在读 1—3 年级的。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为我校服务地段内,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5)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照顾学生,能提供其在我校服务地段范围的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等有效居住证明。
资料审核登记办法
1.随父母居住在我校地段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以适龄儿童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购房发票。如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合同必须体现出收楼时间。已经办理各种交易的二手房,如该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我校在读1至3年级,将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
(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
(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温馨提示:家长在提供原件审核的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2.随祖辈居住在我校地段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居住地房产证明原件及购房发票。如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合同必须体现出收楼时间。已经办理各种交易的二手房,如该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我校在读1至3年级,将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
(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
(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温馨提示:家长在提供原件审核的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3.租住户(含集体户)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家长及小孩在我校地段的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需同时提供户口地址页,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或该适龄儿童出生后不是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或父母在广州市范围内有房产者,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学位);
(3)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
(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名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6)提供该居住地为小孩及其父母在本市唯一居住地的有效证明(由房管部门出具小孩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并由孩子父母双方单位出具关于住房安排情况的证明,没有单位的出示失业证)。
温馨提示:家长在提供原件审核的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4.非穗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实际居住在我校服务地段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需提供:
(1)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监护人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原件;
(5)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
(6)《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
温馨提示:家长在提供原件审核的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5.现场资料审核(暂定,以实际通知为准!)
凡符合我校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同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时间:
2020年5月16日至5月18日(请根据个人网上预约的时段到我校进行资料审核)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玉树小学玉树校区
广州市黄埔区玉树小学暹岗校区
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1、凡被我校录取的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0日带户口本到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2、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3日进行,届时家长携同小孩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4、因特殊情况未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于8月27日在 “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 (http://zs.gzeducms.cn/)补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办理登记地点
黄埔区玉树小学玉树校区:黄埔区玉树新村玉树大街9号
黄埔区玉树小学暹岗校区:暹岗东路141号
招生咨询电话:
玉树校区:020-82075522 钟主任
暹岗校区:020-32079883 周主任
监督电话
020-82075533转649 (黄埔区玉树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
相关具体招生信息查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或“广州黄埔发布”、“广州黄埔教育”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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