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著学校(初中部)
龙岗区实验学校(初中部)
深圳市龙岗区兴泰实验学校
平安里学校(初中部)
天誉实验学校(初中部)
龙城初级中学
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您好!
感谢您的孩子选报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2020年6月1日—6月4日为我校初一新生学位申请受理时间,为保障申请工作安全有序,我校将分时间段办理学位申请手续,详情请见短信通知。家长需要根据我校学位受理安排到校办理(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影响积分高低与录取),请您备齐所有资料原件按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学位申请(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校申请学位的,将视为放弃学位申请。所有家长需佩戴口罩并配合保安进行体温检测,入校请走侧门(延著路上的校门,唯一入口),根据保安指引,按照指定路线抵达招生资料审核处,排队等候期间请保持距离,防止聚集。学位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无需携带。
一、申请学位需递交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出生证;
2)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独生子女应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材料将通过市卫计委信息系统进行验核。
二、申请时间:
请家长根据我校学位受理的时间段安排表,合理安排时间到校取号办理。受理时间分为8个时间段: 6月1号-6月4号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
具体受理时间见短信通知。
01
发号(门卫处)
02
打印处打印2份申请表
03
整理并检查材料于休息区等候
04
审核处审核材料
05
采集处进行证件采集
06
登记处盖章
四、受理地点:
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
五、受理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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