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余杭区百丈镇中心小学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余杭区教育局同意缓学的儿童。
二、招生类别
符合余杭区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按类别顺序排序录取,其中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录取,具体如下:
第 一 类
户籍在百丈镇学区内的儿童少年。(百丈镇:百丈村,仙岩村;半山村,石竹园村,泗溪村,溪口村,镇东社区)
1.具体条件
(1)A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2)B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但不属于上述类型。
2.排序办法
当第一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A、B表顺序及本人落户时间早晚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同一教育集团内优先考虑。
第 二 类
1.具体条件
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具有余杭区户籍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2.排序办法
当第二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其父(母)取得房产证时间早晚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同一教育集团内优先考虑。
第 三 类
1.具体条件
持有余杭区黄湖派出所签发的有效IC卡《浙江省居住证》儿童,居住证为百丈镇范围内的随迁子女。
2.排序办法
采用“积分入学”办法,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统筹安排入学,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余杭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余杭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
无积分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余杭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余杭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
3月1日至4月10日未进行“积分入学”申请,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间取得居住证的儿童,不适用“积分入学”办法,按照无积分者排序录取。
其 他 类
居住在百丈镇的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
父母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余杭区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余杭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余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地我区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等政策规定的儿童。
经核验通过的其他类儿童,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不同类别的安置办法和教育资源实际,保障重点,统筹安排。
三、招生具体安排
2020年余杭区百丈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安排表


招生咨询电话:13805753159 李老师
百丈校区:泗溪村、仙岩村、石竹园村、百丈村、半山村、镇东社区
溪口校区:溪口村
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二、现场核验
所需材料:
1.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第一类和第二类的现场核验,请家长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现场核验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2.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第一类学生,携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材料至良渚街道教育指导和社区教育中心学校(地址:崇福山居东西大道旁)进行现场核验。
3.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和其他类,至良渚一小北秀校区、良渚二小、良渚三小、良渚古墩路小学、良渚实验学校、良渚七贤小学、杭行路小学运河校区进行现场核验,请家长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现场核验时请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4.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第一类A表生,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和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一类B表生,以及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和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二类,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
5.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第三类和其他类,核验通过后完成录取工作,由录取学校通知录取结果,根据学校要求,携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报到。其中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则统筹安排至民办小学(东方未来学校或蒲公英学校)入学。不符合在余杭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请家长及时将孩子送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百丈镇的实际,2022年秋季余杭区百丈镇中心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原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分为四个类别:
户籍在百丈镇儿童少年。(百丈村、仙岩村、半山村、石竹园村、泗溪村、溪口村、镇东社区)
1.A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为依据;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2.B表生: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但不属于上述类型。父母房产证(建房批复地或农民多高层公寓安置地)与户籍所在的学区不一致的儿童。
具有余杭区、临平区户籍的非百丈镇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百丈镇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持有签发地为百丈镇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余杭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其他类”),具体如下: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百丈镇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余杭区的儿童少年;
(2)驻地在余杭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余杭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百丈镇居住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儿童少年。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统一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7月11日-13日。
报名办法如下:
方式一:手机端“浙里办APP”
登录浙里办APP——输入“义务教育”、“入学”等关键词搜索——找到相应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条目——点击“在线办理”——地区选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进入“报名入口”——点击“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根据相关指引,完成报名。
方式二:电脑端“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个人登录,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进入“杭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服务”——点击“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根据相关指引,完成报名。系统操作方法与手机端相似。
注意事项:
(1)有入学意向的家长务必在端口开放时间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是2022年秋季百丈镇中心小学招生的指定报名端口,除此以外的网络报名方式均为无效;
(3)在报名时间内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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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学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一、二、三类别先后顺序录取,其中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根据“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录取。
具体排序方法如下:
第一类: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A、B表顺序及本人落户时间早晚和相关规定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
第二类:当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房产对应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其父(母)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早晚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就近分流安置;
第三类:采用“积分入学”办法,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统筹安排入学,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百丈镇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百丈镇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无积分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百丈镇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百丈镇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3月1日至4月10日未进行“积分入学”申请,以及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开始后至8月31日间取得居住证的儿童,不适用“积分入学”办法,按照无积分者排序录取。
2.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儿童少年,根据省、市、区招生优待相关政策,妥善安置。
3.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请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统一时间至百丈镇教育指导和社区教育中心学校进行申请。
民办小学(包括民转公学校)第一次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申请时间:7月28日9:00-16:00
民办小学(包括民转公学校)补报名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申请时间:8月5日9:00-12:00
1. 报名截止至开学前,户籍新迁入及已完成网上报名后期申领到居住证的儿童,8月23日,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到百丈镇中心学校(位于百丈镇中心小学)统一登记;8月28日左右,由中心学校根据资源实际情况统筹安置。
2.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百丈镇户籍儿童,家长可关注“余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入学服务”-“缓学登记”模块进行线上缓学办理;具有百丈镇户籍的残疾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向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参见汀洲学校招生办法,汀洲学校:89189168。
3.根据2022年余杭区义务教育段“长幼随学”的指导意见,符合“长幼随学”相关条件的百丈镇户籍学生,请于8月7日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到百丈中心学校(位于百丈镇中心小学)统一登记申请,由中心学校根据各校资源情况统筹安置。
4.个别不明事宜,可详见“余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的《2022年余杭区义务段学校入学问答》,或拨打咨询电话:吕老师:1815817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