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街小学(文一校区)
杭州市西湖市文一街小学(秀水校区)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招生公告 本校2020年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杭州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生计划 文一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师苑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4个班 秀水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5个班 招生对象 学校招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区范围 文一校区:1.东至莫干山路,南至文二路,西至教工路,北至余杭塘河。不含“金都·城市芯宇”住宅区。2.马塍路以东的日晖新村、建工新村住宅区。 师苑校区:融信“杭州公馆”住宅小区一表生、文一校区超计划数的一表生。 秀水校区:1.东至永兴河,南至留祥路,西至古墩路,北至三墩路。2.荣邦嘉华公寓、建行宿舍、新世纪花苑及美都公寓住宅区。3.古墩路以东润达花园,都市水乡水秀苑住宅小区。 现场核验携带材料 学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或证明为孩子监护人的有效材料原件、结婚证原件、填表用笔等(未进行网报者,还需带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 户籍儿童: 1.父母名下全产权房,儿童与父母同户的:一家三口的户口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提供结婚证)、父母身份证; 2.房屋产权人中有非儿童监护人的:如在同一户口本中,可直接判断儿童与其关系的,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如不在同一户口本中,不能直接判断儿童与其关系的,要提供相关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如果房产属于单位公房的,要提供承租公房的证明、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3.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家庭户口页、父母身份证、目前家庭住房证明; 4.市区拆迁户适龄儿童:家庭户口页、父母身份证、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目前家庭住房证明; 5.如遇离异、单亲家庭,需要出具:儿童的监护权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一方亡故证明等)、户口本、身份证。 非户籍儿童: 1.大陆境内非杭州户籍儿童:本人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不在同一户口下需提供结婚证); 2.港澳台儿童:a.本地人的港澳子女:儿童的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出生纸、家庭住房证明。b.非杭州户籍港澳子女:提供父母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儿童的来往大陆通行证、出生纸、家庭住房证明。c.父母属于港澳台的:父母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杭工作证明、儿童的来往大陆通行证、出生纸、家庭住房证明; 3.外籍:a.本地人的外籍子女: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孩子护照(看有效签证)及境外人员在杭居留证明、家庭住房证明;b.非杭州户籍外籍子女:提供父母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孩子护照(看有效签证)及境外人员在杭居留证明、家庭住房证明。c.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国人:父母及孩子身份证件(护照或户口本)、父母及孩子有效的在华签证及境外人员在杭居留证明、在杭工作证明、在杭住房情况; 4.人才证:全家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或母的浙江省人才居住证(签发地为杭州)/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签发地为杭州)/ABCDE人才认定文件/杭州特聘专家证、在本学区的家庭住房证明。 备注:文一校区和师苑校区学区内的户籍新生要求提供房户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包括户籍首页、户主页、父母、孩子本人的页面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完整信息);秀水校区的非学区户籍新生要求提供“杭州市区拆迁户家庭的户籍本、有效安置协议书、租赁合同的原件复印件”,随迁子女的父母身份证、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现场核验时间 7月4日、5日为我校现场核验时间。防疫特殊时期,请家长戴好口罩,测温、验码后入校。如有北京等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请家长提前和学校联系,另作信息核验安排。 报名当天,由一位监护人凭绿码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不带孩子。 文一校区 7月4日(周六) 上午8:30—11:30 石灰桥社区、溪畔社区; 下午13:00—16:00 白荡海社区、铁佛寺社区、下马塍社区 师苑校区 7月5日(周日) 上午8:30—11:30 融信杭州公馆小区 秀水校区 7月4日(周六) 上午8:30—11:30 秀月家园、新世纪花苑、美都公寓等; 下午1:30—4:00 润达花园、都市水乡水秀苑、建行宿舍、荣邦嘉华公寓等 现场核验地点 文一校区:文一街小学文一校区内(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8号) 师苑校区:文一街小学师苑校区内(原杭师大图书馆旧址) 秀水校区:文一街小学秀水校区内(杭州市西湖区秀里街306号) 招生录取办法 1.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的优先原则,按序录取。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儿童,按照“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的原则。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其中,随迁子女若产生调剂情况,将根据家庭的积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7月10日左右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2.文一校区、师苑校区不接受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和录取。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在现场报名时,如申请人申报的信息与网上核查反馈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需向学校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4.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其他事项 1.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的学龄儿童现场信息核验时间为7月15日(周三)上午8:30—11:30(携带材料请参照“现场核验携带材料”) 2.招生政策可参见《2020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配工作方案》 3.咨询电话: 文一、师苑校区 88052813(包老师) 秀水校区 89712773(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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