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同户同住在本幼儿园报名服务区域望江街道西园社区(包括居住在本幼儿园报名服务区域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幼儿。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凡符合以上规定的幼儿家庭,届时请家长均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来我园现场确认。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相关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家庭另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符合本报名服务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须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1)适龄幼儿本人持有本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2)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房产证或租房证明;
(4)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根据本幼儿园招生计划,按“住户一致”原则录取,报名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幼儿,由上城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
本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571-86566602 程老师。
1.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家长不要带幼儿前来,佩戴好口罩,一米线排队等候,亮绿码、测温后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报名。
2. 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是否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杭州市阳光幼儿园网站公告
http://hzsygyey.igrow.cn/
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YangGuangyey
(一)办园性质:公办幼儿园
(二)等级:浙江省二级幼儿园
(三)收费标准:
1.保育费: 580元/月
2.伙食费:12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
(四)招生计划:小班3 个班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一)上城区户籍儿童。须随带户籍儿童家庭户口本、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二)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除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补交居住证等材料核验。
(三)其他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如驻上城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各类人才子女、港澳台和外籍儿童等,家长需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
(四)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所有报名材料和申报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本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录取,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上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2022年6月4日、6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凡在本幼儿园报名的儿童,是否录取请以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为准,幼儿园会在报名后两周内通知录取结果。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以及6月6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幼儿,录取通知相应顺延。
(一)疫情期间实施错峰报名安排,请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二)报名时可以不带幼儿,需如实申报幼儿身心健康状况;
(三)每户家庭一名家长携带资料到园报名,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幼儿园防疫管理要求;
(四))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五)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都请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办园性质:上城区教育局公办园
◆等级:浙江省二级幼儿园
◆收费标准:
1.保育费:580元/月;
2.伙食费:12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
◆招生计划: 小班3个班。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幼儿园招生‘0跑’系统”完成报名确认。仅适用于本园服务区内已在“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的适龄户籍儿童。线上报名确认审核通过的儿童不用再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7日—30日(8:30-16:30)
附二维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对应服务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日、6月4日(8:30-11:30;13:30-16:30)
(一)上城区户籍儿童。须随带户籍儿童家庭户籍本、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二)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补交居住证等材料核验。
(三)其他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如驻上城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各类人才子女、港澳台和外籍儿童等,家长需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所有报名材料和申报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本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录取,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上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一)为减少家长等待时间,请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二)每户家庭一名家长携带资料到园报名,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以不带幼儿,但需如实申报幼儿身心健康状况。
(三)凡在本幼儿园报名的儿童,是否录取请以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为准,幼儿园会在报名后两周内通知录取结果。
(四)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以及6月5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幼儿,录取通知相应顺延。
(五)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杭州市阳光幼儿园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