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城区教育局通知,现将2020年杭州市清波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与父母同户同住在本园区报名服务区域清波门社区、劳动路社区(包括居住在本园区报名服务区域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以下年龄段幼儿:
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两园区分别计划招收2个小班。
三、报名要求
凡符合以上规定的幼儿家庭,届时请家长均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来我园现场确认。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相关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家庭另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符合本报名服务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须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1)适龄幼儿本人持有本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2)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房产证或租房证明;
(4)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是否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确认时间
2020年6月6日、7日两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30—4:30
五、录取办法
根据本幼儿园招生计划,按“住户一致”原则录取,报名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幼儿,由上城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
六、本园咨询电话
三衙前园区87922885(王老师)
清波园区86723685(孔老师)
依杭发改价格〔2019〕336号文,省一级幼儿园保育费每人每月520元。
温馨提示
是否录取与报名先后无关,家长无需提早排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报名即可。
谢谢您的配合!
接上城区教育局通知,现将2021年杭州市清波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与父母同户同住在本园区报名服务区域清波门社区、劳动路社区(包括居住在本园区报名服务区域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以下年龄段幼儿:
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凡符合以上规定的幼儿家庭,届时请家长均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户口本、房产证的复印件来我园现场确认。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相关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家庭另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符合本报名服务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须随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
(1)适龄幼儿本人持有本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2)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3)房产证或租房证明;
(4)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是否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一)确认时间
2021年6月19日、20日两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二)确认地点
根据本幼儿园招生计划,按“住户一致”原则录取,报名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幼儿,由上城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
三衙前园区
87922885(王老师)
清波园区
86723685(孔老师)
1.是否录取与报名先后无关,家长无需提早排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报名即可。
2.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来园前自检体温(<37.3℃)并确保自身健康(无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无14天流行病学史),入园时配合做好“测温+亮健康码”工作,全程佩戴口罩。
谢谢!
根据上城区教育局通知,现将2022年杭州市清波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一)上城区户籍儿童:须随带户籍儿童家庭户籍本、房产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补交居住证等材料核验。
(三)其他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如驻上城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各类人才子女、港澳台和外籍儿童等,家长需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6月4日、6月5日
(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上城区清波街道四宜路48号
(清波园区和三衙前园区均在此报名)
三衙前园区
87922885(王老师)
清波园区
86723685(孔老师)
清波园区和三衙前园区收费标准一致,保育费: 700元/月;伙食费:12元/天;代管费:100元/学期。
根据本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录取。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上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一)疫情期间实施错峰报名安排,请家长扫预约二维码(如下图)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二)报名时可以不带幼儿,需如实申报幼儿身心健康状况;
(三) 疫情期间,每户家庭一名家长携带资料到园报名,需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自觉配合幼儿园防疫管理要求;
(四)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1)保育费: 700元/月;
(2)伙食费:12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上城区清波街道劳动路社区(包括居住在本园区报名服务区域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适用于试行招生入园“0跑”的幼儿园服务范围内,且已在“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的适龄户籍儿童家庭。其中线上报名确认审核通过的儿童家庭不用再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7日—5月30日8:30-16:30
(二)“0”跑报名二维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前往对应服务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 报名时间:
2023年 6月3日、6月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 报名地点:
上城区清波街道三衙前8号
· 报名所需材料:
(一)上城区户籍儿童。须随带户籍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补交居住证等材料核验。
(三)其他符合上城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如驻上城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各类人才子女、港澳台和外籍儿童等,家长需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所有报名材料和申报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本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录取,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上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87922885
13600518097
(王老师)
(一)为减少家长等待时间,请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二)每户家庭一名家长携带资料到园报名,需全程佩戴口罩,可以不带幼儿,但需如实申报幼儿身心健康状况。
(三)凡在本幼儿园报名的儿童,是否录取请以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为准,幼儿园会在报名后两周内通知录取结果。
(四)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以及6月5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幼儿,录取通知相应顺延。
(五)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