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西湖区户籍儿童和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其他幼儿。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6日-7日 (周六、周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报名方式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儿童身份证号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报名所需材料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须随带儿童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杭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需随带浙江省或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外国专家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市区人才办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证明(以上证明提供一种即可)、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予以登记。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录取办法
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温馨提醒
1. 疫情期间,幼儿可不到现场确认,所有人员进入幼儿园均需佩戴口罩并按“亮健康码+测温”流程实行,请家长理解与配合;
2.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分散前往,避免拥挤;
3. 幼儿园将在统一报名后两周左右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
4.各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将于5月29日以后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并在园门口张贴,有需要的家长可前往查看。
2021年杭州市区(原上城区、原下城区、原江干区、原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幼儿园小班招生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 市区户籍儿童。
2.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因公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网站: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幼儿园招生)”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并选择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幼儿园招生)”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并选择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请家长妥善保存,以便再次登录。
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请于5月28日—30日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网站:http:// www.zjzwfw.gov.cn /)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时,如对公安部门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及住保房管部门反馈的房产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家长应在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分别是:
1. 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2.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接西湖区教育局通知,
现将二〇二三年我园招生报名工作
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御溪花园、栖岚苑、求是里、玉屏居及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2023年6月3日——4日
(周六、周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
(浙政教督办函〔2020〕55 号)
(一)保育费:700元/月;
(二)伙食费:12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1.为避免拥挤,请家长于6月1日上午9:30--17:00、6月2日上午9:30—12:00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报名号,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
2.报名当天建议每户家庭一位家长入园,入园时建议佩戴好口罩,幼儿不用到现场。家长可提前在手机端下载安装“钉钉”APP。
3.6月15日左右,幼儿园将逐批向报名家长告知录取情况;
4.在规定时间内逾期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