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城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2020年幼托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办园性质: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等级:省一级(浙教基〔2010〕103号)
收费标准:2020学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按省等级标准收取,具体金额以物价文件为准。
小班计划数:6个班
服务范围:王马社区、吴牙社区、柳营社区
二.招生对象
小班:本服务区内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城区入园条件的幼儿。
中大班:无插班生名额
三.报名时间
为做好今年招生工作的服务,避免人群拥挤,减少等待时间,现场确认和报名具体时间分流如下:
6月6日(周六)上午8:30——11:30 吴牙社区和柳营社区
6月6日(周六)下午13:00——16:30 王马社区
6月7日(周日)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三个服务区均可
四.报名地点
杭州市新华实验幼托园柳营二部(岳官巷3号)
五.报名要求
(一)户籍儿童确认与报名须提供相应的材料:
符合以上规定年龄,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幼儿,届时请家长凭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和报名。(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住房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无房产的,建议同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主城区拆迁过渡家庭,另需提供有效的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主城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家庭无房证明和正规合法的租赁协议,在服务区内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下城区入园的幼儿,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引进人才子女需提供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地在下城区的人才证(专家证书)、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在本园服务区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幼儿身份(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台和外籍幼儿需提供父母和幼儿身份证明材料(户籍或证照),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父母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请提供:
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有效IC卡式居住证原件、服务区自购房房产证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居住证,预计2020 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可凭居住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于8月31日前补交材料核验。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如父母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请补充提供出生证等能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六.录取原则
本服务区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我园不再重复录取。
在我园报名的幼儿是否被录取,以幼儿园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温馨提醒
1.逾期未到现场进行确认与报名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即可,现场报名时无需带幼儿。录取结果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家长无需提前排队等候。谢谢您的配合!
3.特殊时期,每个孩子的确认和报名家长只需来1位,准备好健康码,带好口罩。
招生咨询电话:87066072-803 87918491 87041191-808
根据拱墅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2021年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办园性质: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
办园等级:省一级(浙教基〔2010〕103号)
收费标准:2021学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按省等级标准收取,具体金额以物价文件为准
小班计划数:6个班
服务范围:王马社区、吴牙社区、柳营社区
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原)下城区入园条件的幼儿
为做好今年招生工作的服务,避免人群拥挤,减少等待时间,现场确认和报名具体时间分流如下:
6月19日(周六)上午8:30——11:30 吴牙社区、柳营社区
6月19日(周六)下午13:00——16:30 王马社区
6月20日(周日)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三个服务区均可
(一)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原)下城区户籍儿童确认与报名须提供的相应材料:
符合以上规定年龄,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幼儿,届时请家长凭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和报名。(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住房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无房产的,建议同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主城区拆迁过渡家庭,另需提供有效的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主城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家庭无房证明和正规合法的租赁协议,在服务区内有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原)下城区入园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地在(原)下城区的人才证(专家证书)、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在本园服务区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幼儿身份(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原)下城区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原)下城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原)下城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5.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原)下城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6.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请提供:
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有效IC卡式居住证原件、服务区自购房房产证或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居住证,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可凭居住登记的相关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于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三)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如父母与孩子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请补充提供出生证等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本服务区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我园不再重复录取。
在我园报名的幼儿是否被录取,以幼儿园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1.请家长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即可,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现场报名时无需带幼儿。录取结果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家长无需提前排队等候。特殊时期,每个孩子的确认和报名家长只需来1位,准备好健康码,带好口罩。
3.根据2021年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小班新生的录取工作从7月2日开始。
招生咨询电话:87066072-803 张老师 87041191-808 孙老师
杭州市新华实验幼托园
二O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根据拱墅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2022年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办园性质: 拱墅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
2.省等级:省一级
3.收费标准:
(1)保育费:700元/月
(2)伙食费:11.8元/天(一餐两点)
(3)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4.招生计划数:小班:6个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根据社区分流,请家长错时进行。
(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6:30)
6月4日(星期六)上午: 吴牙社区 柳营社区
下午: 王马社区
6月5日(星期日)全天: 三个服务区均可
杭州市新华实验幼托园柳营二部
(拱墅区岳官巷3号)
(一)拱墅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集体户家庭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主城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拱墅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属地为拱墅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市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市人才部门核发的人才证明材料或属地为拱墅区的人才居住证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在拱墅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拱墅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拱墅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5.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6.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拱墅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四)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为做好今年的招生现场确认及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拥挤,减少等待时间,请家长提前做好以下事项准备:
一、关于报名要求
1.户籍生请家长准备好父母双方身份证、家庭户籍本、房产证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和报名结束后原件一律还给家长;家庭住房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无房产的,建议同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
2.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也均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中对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现场确认和录取工作
1.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特殊时期,每个孩子的确认和报名只需来1位家长即可。家长进园需扫幼托园场所码、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72小时内核酸阴性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园。
2.入园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保持一米的间距。
3.请在规定时间来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4.各园区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额,于6月20日--30日陆续发放录取通知单,请家长保持手机短信接收畅通并耐心等待。
5.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杭州市新华实验幼托园
2022年5月27日
根据拱墅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2023年幼托园小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办园性质:拱墅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
2.省等级:浙江省一级幼儿园
3.收费标准:
(1)保育费: 700元/月(小、中、大班)
(2)伙食费:11.9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实际以市发改局文件为准)
4.招生计划数:小班:6个班;中班插班人数:7人;大班插班人数:5人。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根据社区分流,请家长错时进行。
(上午 8:30—11:30 下午13:00—16:30)
6月3日(星期六)
上午:吴牙社区、柳营社区
下午:王马社区
6月4日(星期日)全天
三个服务区均可
(一)拱墅区户籍儿童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详见下面温馨提示。
(二)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集体户家庭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明材料,主城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拱墅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拱墅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属地为拱墅区的《浙江省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持有市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需提供省、市人才部门核发的人才证明材料或属地为拱墅区的人才居住证和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3.在拱墅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拱墅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拱墅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5.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6.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拱墅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四)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87066072转803 张老师
87041191转808 林老师
一、报名要求
1.户籍生请家长准备好父母双方身份证、家庭户籍本、房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和报名结束后原件一律还给家长;家庭住房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无房产的,建议同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可在浙里办APP上查询“不动产权证明”)。
2.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也均准备好《招生通告》中对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现场确认和录取工作
1. 现场确认当天只需1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来园即可。
2. 入园家长健康状况正常,进园报名需测体温和佩戴口罩,保持一定的间距。
3. 请在规定时间来确认报名,录取结果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家长无需提前排队等候。
4. 各园区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额,于6月20日前陆续发放录取通知单,请家长保持手机短信接收畅通并耐心等待。
5. 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