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江干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江干区户籍儿童;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江干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6日、6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8:30—16:30)
三、报名地点
江干区太平门直街183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江干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江干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 符合江干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原件,予以登记。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江干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江干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江干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江干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江干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录取办法
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温馨提示
(一)疫情期间,现场报名时无需带幼儿;家长入园时需佩戴口罩,配合幼儿园防疫管理要求;
(二)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按照幼儿园错峰报名安排的时间到园报名,避免拥挤;
(三)幼儿园将在报名后的两周内告知家长录取结果,请耐心等候幼儿园通知;
(四)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招生通告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办园性质:普惠性幼儿园
等级:浙江省二级幼儿园(杭教初【2010】19号)(三)
收费标准:
1.保育费:400元/月;
2.伙食费:12元/天;
3.代管费:100元/学期。
(幼儿园收费标准可能有调整,以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招生计划:小班4个班;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幼儿: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原江干区入园条件的儿童。
三、招生服务范围
南肖埠社区、金兰池社区、华家池社区、庆和社区、金秋社区、庆春门社区、凯西社区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原江千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二)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原江干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交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原江干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原件,予以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原江干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原江干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原江干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原江千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原江千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三)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和申报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方式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六、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9日、6月20日(星期六、星期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南肖埠,金兰池,华家池、庆和)(错峰安排)
下午:13:00---16:30(金秋,庆春门.凯西)
七、报名地点:江干区太平门直街183号南肖埠幼儿园
八、幼儿园咨询电话:8696948386033308
九、注意事项
由于招收名额有限,凡在本幼儿园已报名的儿童,是否录取请以7月2日后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为准。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以及6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的幼儿,录取通知相应顺延。
十、温馨提示
(一)疫情期间实施错峰报名安排,请在规定时间来园报名,切勿提前排队等候,录取结果与排队先后顺序无关;
(二)报名时可以不带幼儿,需如实申报幼儿身心健康状况;
(三)每户家庭-名家长撰带资料到园报名,需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幼儿园防疫管理要求;
(四)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