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杭州教育网(http://edu.hangzhou.gov.cn/),点击“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及相关信息登记。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本级”,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找到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点击“在线办理”进入“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请家长妥善保存,以便再次登录修改及网上信息核对。
为便于家长顺利完成信息采集,杭州市教育局编制了《202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小班新生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将于5月6日上午10:00点后,上传到指定网址:http://edu.hangzhou.gov.cn/,请家长们及时观看。
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杭州教育网(http://edu.hangzhou.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时,如对公安部门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及住保房管部门反馈的房产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家长应在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家长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分别是:
1.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市区户籍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市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9:00—11:30,14:00—16:30)
上城区:87014050/87802200
下城区:85337081/85336070
江干区:86974951
拱墅区:88259972
西湖区:87965077
滨江区:87702356
钱塘新区:86871717/89898083
西湖风景名胜区:87173402
杭州市:87025565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幼儿。具体如下:
1. 本区户籍儿童。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本区入园的非西湖区户籍儿童。
二、报名时间
适龄儿童在前期进行注册及相关信息登记的基础上,6月19日至20日,前往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本区常住户籍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已取得《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为依据)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2.“就近入园”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本区户籍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由户籍所在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四、招生计划:4个班
接西湖区教育局通知,现将二〇二二年我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托班:2019年9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出生的幼儿。
西湖区户籍儿童及周边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2022年6月4日—5日(周六、周日)
上午:8:30—下午:16:30
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 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1.招生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电话:86096652 、13157165308
联系人:徐老师
2.幼儿园等级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文件号:西教发【2016】159号)
3.收费标准:
(一)小班保育费:1500 元/月,6750元/学期;
托班保育费:2000元/月,9000元/学期;
(二)牛奶、伙食费:11元/天;
(三)代管费:100元/学期。
4.温馨提示
(1)进入幼儿园均需佩戴口罩、测温,并持“48小时核酸+行程码”,请家长理解并配合做好疫情防疫工作;
(2)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在报名时间内分散报名,避免拥挤,每户家庭一名家长进园,幼儿可不用到现场;
(3)请家长提前下载好钉钉APP,现场确认需用到。
招生范围、对象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西湖区户籍儿童和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的其他幼儿。
托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大班部分插班生。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3日-4日(周六、周日)
上午 8:30-下午16:30
报名地点
幼儿园二楼活动室
计划招生班级数
小班1个班
托班2个班
中班1个班

报名所需材料
(一)西湖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需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市区集体户儿童另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市区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非市区户籍儿童现场确认时,除提供儿童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
1.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台及外籍儿童:需提供幼儿的身份(户籍)证明、父母在本区的合法居住证明以及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证但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也须提供相应的办理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予以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三)未进行网上预登记、登记信息比对未成功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幼儿,均需现场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租赁证明)、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人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招生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联系电话:13157165308
联系人:徐老师
幼儿园等级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
(西教发【2016】159号)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西教发【2023】28号)
收费标准小班保育费:760 元/月
(需符合西湖区入园条件);
托班保育费:2000 元/月;
插班生保育费:1500 元/月。
伙食费:12 元/天;
代管费:10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