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天水幼儿园(天禾园区)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根据下城区教育局统一要求,现将2020年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水园区基本情况 办园性质:教育局属公办幼儿园 办园等级: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浙教基[2010]103号) 收费标准:2020学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将按省等级标准收取,具体金额以物价文件为准。 小班计划数:2 个班 服务范围:仓桥社区、延安新村社区、环北新村社区 招生对象 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城区入园条件的幼儿。 报名时间 2020年6月6日、6月7日(周六、周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 天水幼儿园天水园区(地址:中山北路437-1号) 报名要求 (一)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下城区户籍儿童,请凭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房户不一致的,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主城区拆迁过渡家庭,另需提供有效的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主城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家庭无房证明和正规合法的租赁协议,有自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下城区入园的儿童,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引进人才子女需提供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地在下城区的人才证(专家证书)、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在本园服务区内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2. 港澳台和外籍幼儿需提供父母和幼儿身份证明材料(户籍或证照)、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父母工作证明材料原件。 (三)实际居住地在本幼儿园服务区内的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请提供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有效IC卡式居住证原件(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比对有误或信息有变更的幼儿,请随带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自购房产证或租赁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居住证,预计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可凭居住登记的相关材料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于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 (四)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原则 本服务区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我园不再重复录取。 在我园报名的幼儿是否被录取,以幼儿园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温馨提示 1.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录取结果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家长无需提前排队等候。 3.本园报名现场无需带孩子,报名时如有幼儿随行,请家长务必做好孩子的看护,注意安全。 咨询电话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85156093 杭州市天水幼儿园 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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