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第一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东藩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中心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第一幼儿园通济分园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未来之星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金豆幼儿园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海贝幼儿园
学校概况
海贝幼儿园(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杭州市标准化达标幼儿园、杭州市社会组织评估3A级幼儿园、萧山区三星级幼儿园、萧山区普惠性幼儿园)我园以“关爱生命、和谐发展,让每一个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为办园宗旨。 幼儿园创办于2001年9月,因场地发展需要于2008年2月搬迁至临浦镇苎萝路9号1幢。幼儿园总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活动场地面积800平方米,绿化面积60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幼儿400余名,开设班级12个。我园现有幼儿330名,分为托班、小班、中班、大班共10个教学班,目前教职工30人,教师具有多年幼儿教育经验,本科学历达60%,大专学历达100%,形成了一支素质教高团结稳定的师资标准。园内设有舞蹈室、电子琴室、专用多功能厅、晨检室保健室、办公室、会议室等。每个教室都配备了空调、电脑、电视机、电钢琴和录音机等。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幼
儿
招
生
欢迎你来
为进一步规范临浦镇幼儿园招生秩序,妥善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 根据《萧山区 2021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萧教〔2021〕19 号)以 及《临浦教育指导中心 2021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 结合临浦镇学前教育实际,经区教育局和临浦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 2021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招生对象
招收小班新生年龄为 3 周岁,即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第一类
幼儿园服务区内有户籍的适龄幼儿。若户籍人数超过招生计 划,则按照幼儿户籍登记先后依次招收。
第二类
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临浦,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在幼儿园服务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产权房要求:《房 产证》办理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之前;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产权独立。
根据幼儿户籍,本类批次序列分为萧山户籍和杭州其余城区户籍,同 一批次同一类中按照房产证办理时间先后依次招收。
第三类
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临浦,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在相应幼儿园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的适龄幼儿。产权房要求:《房产 证》办理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之前;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产权独立。
根据幼儿持有萧山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 IC 卡式《浙江省居住证》情 况,录取批次序列为幼儿本人持有有效居住证和幼儿本人未办理有效居住 证,同一批次同一类中按照取得有效居住证时间先后依次招收。
第四类
幼儿园服务区内无户籍和独立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临 浦,在临浦镇相应幼儿园服务区内实际居住连续满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幼 儿。根据幼儿户籍情况,录取批次序列为萧山户籍、杭州市区户籍(除萧 山),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临浦镇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非杭州市区户 籍,且幼儿本人持有在临浦镇相应幼儿园服务区内的有效居住证。其它符合《萧山区 2021 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萧教〔2021〕 19 号)中的适龄幼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临浦镇学前教育实际,各类幼儿园招生在区教育局和镇人民政府 的领导下,在临浦教育指导中心指导下,报名服务区(见附件)所在幼儿 园具体负责实施。
2.依批次进行原则
根据临浦镇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等情况,按照“依 批次进行”的原则,依批次招收幼儿园服务区内四类适龄幼儿(四类适龄 幼儿见下面“招生对象”)
3.房户一致原则
区域内的户籍幼儿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由户籍所在服务区幼 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4.就近入园原则
根据幼儿园分布和入园需求,幼儿的户籍地与服务区一致,由报名服 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幼儿父母的房产产权地与服务区一致,由报名 服务区幼儿园安排入园。此外,幼儿园服务区内的萧山户籍幼儿、杭州市 区户籍幼儿、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有效居住证)的随迁 子女,按实际居住地与报名服务区幼儿园一致就近入园。
招生程序
各幼儿园根据临浦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招生方案,发布招生通 告,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时间由各幼儿园结合本园实际确定),按照登记 条件,由家长带领幼儿,随带相关材料到各相关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第一类
以户口簿上的地址为准,幼儿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有幼儿的)和父母身份证;2.《儿童预防接种证》。
第二类
第二类:以房产证上的地址为准,幼儿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杭州市 区户籍):
1.《户口簿》(有幼儿的)和父母身份证;2.《房产证》;3.《儿童预防接种证》。
第三类
以房产证上的地址为准,幼儿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杭州 市区户籍):
1.《户口簿》(有幼儿的)和父母身份证;2.《房产证》;3.《儿童预防接种证》;4.幼儿本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
第四类
以房屋租住的地址为准,幼儿需带的原件和复印件:
1.萧山户籍、杭州市区其它城区户籍:(1)《户口簿》(有幼儿的)和父母身份证;(2)《儿童预防接种证》。(3)父母一方在幼儿园服务内经所在社区(村)确认的《房产租赁 证明》;(4)父母一方与临浦镇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5)父母一方由临浦镇内用人单位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及缴费清单 (须盖社保专用章)。
2.非杭州市区户籍:
(1)《户口簿》(有幼儿的)和父母身份证;(2)《儿童预防接种证》;(3) 幼儿本人持有有效居住证;(4)有效居住证发证派出所出具并盖章的《流动人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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