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幼儿园:江东村、新创村、新江村以及围中村横河以北区块.
东沙湖园区:东沙湖社区,所包含的楼盘:琅琴湾。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1.招生计划:本园小班3个、东沙湖园区2个。
2.收费标准:保教费400元/月,代管费100元/学期,伙食费12元/天。幼儿园收费标准如调整,以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3.幼儿园等级:省二级
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适龄户籍儿童家长,于6月19日—20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6月19日——江东村、新创村、新江村
6月20日——围中村横河以北区块、东沙湖社区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户籍儿童
1.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户籍儿童
幼儿居住证、父母房产证、身份证、人才证。
上述两个园区分别按服务区招生录取。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新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在两个园区统筹录取。未参加网上登记的儿童,同类排序靠后。
我园根据教卫局审核结果将于7月10日前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0571-82162053、15988137597;
因幼儿园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教育教学任务,如因教学期间无人接电话,请稍后再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