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梅沙双语学校2022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深圳市盐田区初一学位申报将于5月30日正式开启,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及上传申请证明资料的,学校不保证提供学位。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一、招生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22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二、招生计划:2022年秋季计划招收7年级128人。
三、收费标准
2022-2023年学杂费标准:73,000元/学期(学费),7,000元/学期(住宿费);
说明:学费不包含校车费、运动保险费、课程学习材料费、国际考试、外出考察实习、夏令营等代收代缴费用。
四、学位申请时间及网址
2022年5月30上午9:00-2022年6月6日下午5:00
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mbcyjz
请准时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凭学生身份证号/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号申请,填写学生及家长重要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提交。
五、学位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
本次申报采用家长自行拍照上传证件,无特殊情况,家长不需到校交验原件,也无需提交复印件。
拍照上传材料如下: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包括台湾籍)
(1)学生出生证;
(2)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及户主页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3)盐田区内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用途(住宅)。购房的家庭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租房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期提醒:深圳户籍学生租期最短6个月,包含2022年4月1日-2022年8月31日。
(4)预防接种证明: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获取。
(5)2022年小六毕业生登记表(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包括港澳籍)
(1)学生出生证;
(2)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及户主页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港澳居住证;
(3)非深户籍家长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4)父母一方在深社保卡或参保证明;
(5)港澳籍生需提供:由深圳公证处出具其父母与学生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盐田区内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用途 (住宅)。购房的家庭需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租房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期提醒:非深户籍学生租期最短一年半,包含2022年4月1日-2023年8月31日。
(7)预防接种证明 :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打疫苗”-“入学查验证明”获取。
(8)2022年小六毕业生登记表(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
六、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及父母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4)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五、学位申请资料”中的“住房证明材料”的要求执行,全区不认可合租房。(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及父母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3.住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的
(1)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需提供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5)住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来源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社区居住登记证明材料(深户自主填报,非深户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三)社保资料
社保资料的提供方法如下: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累计满三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七、学位申报工作进度与节点
(一)家长详细阅读学位申报通知及并准备相关资料(即日起-5月29日)
(二)网上申请学位(2022年5月30日9:00至6月6日17:00)
5月30日上午9:00初一网上报名系统正式开通。家长可登录“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mbcyjz)进行报名。
(三)学校线上初审资料(6月6日-6月10日)
学校线上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证件进行比对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发短信告知家长进行修改、补充。
(四)入读资格审核(6月14日-6月15日)
教育部门对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盐田户籍适龄儿童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五)公布录取名单(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8:00)
学校于6月18日下午5点前在学校官网公示录取名单。
八、联系我们
梅沙双语学校招生办电话:0755-66866555、61808890
招办老师工作微信:18565753167(微信同号)
学位申请咨询电话:0755-61808918 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