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乐实验学校(小学部)
深圳市宝安区为民小学
玉律学校
宝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新安中学(集团)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深圳市宝安区海城小学
学校概况
校舍建筑雄伟壮观,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郁。2004年11月,通过深圳市一级学校评估,2005年4月,通过深圳市绿色学校评估。学校现有21个教学班,学生1013人。全校教职工53人,其中正编教师24人,借聘教师27人,职工2人。
招生简章
一、上屋小学招生范围
(上屋小学、罗租小学、羊台山小学三所学校属于共享学区,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可报这三个志愿学校)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4.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和身份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3.港澳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父母社保信息: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5)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台湾籍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四、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一)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18日—5月24日)。(小一报名网址:https://bajjk.sz.edu.cn/visitbagbxyjz;),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范围查询网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xxgg/),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小一5月24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二)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
(三)部门审核(小一:5月31日—6月21日;)。
(四)家长核对(小一:6月22日—6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4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五)部门复核(小一:6月28日—7月12日)。
(六)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7月13日-7月22日)。
(七)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7月23日-7月26日)。
(八)新生报到注册(小一:7月31日前)。
五、录取方式
公办志愿学校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招生,录取时,根据新生综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六、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一)网站查询:登录宝安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点击右侧“科室专栏”——“基础教育科”查询。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都已开通咨询热线,请在招生网站查看《宝安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查询学校电话号码。学校无法解答的,可向对应的学区教育办咨询。区教育局第1学区(新安街道)23207407;区教育局第2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区教育局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区教育局第4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1374;区教育局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7250;区教育局第6学区(石岩街道)27619697。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区教育局信访办29601185。
(三)微信:微信关注公众号“宝安教育”,可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四)咨询申报学校招生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温馨提示
为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方便广大家长熟悉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根据《宝安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现将重要信息摘要提醒如下(详细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宝安教育”):
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 | 接受 申请 对象 | 备注 | 咨询 电话 |
上屋小学 | 7 | (1)罗租社区:罗租、龙眼山; (2)上屋社区:上下屋、田心、园美; (3)龙腾社区:径贝、石岩、上排、下排; (4)浪心社区:砖厂。 | 所有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 共享学区 | 27645322 |
罗租小学 | 6 | 27632161 | |||
羊台山小学 | 2 | 27082944 |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非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5)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身份证明:①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交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②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提交《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父母社保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1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5)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7)学籍信息: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台湾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学籍信息(初一):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一)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27日—6月3日;初一:5月31日—6月6日)。 (小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xyjz;初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cyjz),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小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3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初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6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二)信息初审(小一:6月4日—6月13日;初一:6月10日-6月18日)。 (三)部门审核(小一:6月14日—6月26日;初一:6月21日—6月26日)。 (四)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7日—6月29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9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五)部门复核(小一、初一:6月30日—7月14日)。 (六)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5日-7月25日)。 (七)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6日-7月31日)。 (八)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8月2日前,具体以学校短信通知为准)。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和家长的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1,网站查询:登录宝安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点击右侧“科室专栏”——“基础教育科”查询。 2,电话咨询: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都已开通咨询热线,请在招生网站查看《宝安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查询学校电话号码。学校无法解答的,可向对应的学区教育办咨询。区教育局第1学区(新安街道)23207407;区教育局第2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区教育局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区教育局第4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1374;区教育局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7250;区教育局第6学区(石岩街道)27619697。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区教育局信访办29601185。 3,微信:微信关注公众号“宝安教育”,可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4,咨询上屋小学招生电话:27645322。
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是深圳市一级学校,于1936年建立。现校址位于石岩街道上屋路234号。学校占地面积30676平方米,建筑面积18086平方米。拥有35个功能室、1个生态园、一座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的体艺楼,1个3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3个篮球场。现有教学班41个,学生2051人,教职工135人,平均年龄38岁。8位教师拥有硕士学位,副高级教师7人。深圳市优秀教师3人,优秀班主任1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人;宝安区名教师5人,教坛新秀10人,骨干教师60人。 “上善若水,幸福满屋”。校长黎天聪同志勇于开拓、务实创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双减”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午餐午休和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和谐幸福家园,打造宝安区一流品牌学校。 一、上屋小学招生范围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2.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非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3.港澳籍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交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提交父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台湾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登记居住信息)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学籍信息:市外就读六年级的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一)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二)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30日—6月6日;初一:6月1日—6月7日)。 1.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小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xyjz;初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cyjz),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范围查询网址:http://www.baoan.gov.cn/jyj/zwgk/zsxx/),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小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6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初一报名系统将于6月7日下午5时整自动关闭,逾期未报名的不予补报。 (三)信息初审(小一:6月7日—6月16日;初一:6月12日-6月20日)。 信息初审分两种情况:网上初核和现场初核 1.网上初核(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初核(需要到公办第一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或学区租房(仅含需要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和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模板下载网址:宝安区教育局-招生信息:http://www.baoan.gov.cn/jyj/zwgk/zsxx/),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审核(小一:6月17日—6月28日;初一:6月21日—6月28日)。公安、房产、住建、社保、网格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五)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9日—7月1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7月1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六)部门复核(小一、初一:7月2日—7月16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七)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7日-7月27日)。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八)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8日-8月2日)。 1.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8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2.公办学校(7月29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公办第一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3.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31日):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当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4.补征集志愿(8月1-2日):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8月2日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公办第一志愿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九)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8月4日前)。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按照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学位。 五、录取方式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和家长的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系统先将申请该共享学区学校的所有学生按照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 ……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依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4.因实行共享、分享、单享政策,在采用电脑录取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无法递补。 5.最后一名同分的,采取以下规则录取: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宝安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按购房类、房屋租赁凭证类、特殊住房类、居住信息登记类的顺序依次录取;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深户的按提交的房产材料中,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非深户的按其中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4)以上情况均相同的,深户的按父母其中一方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非深户按提交的房产材料中,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六、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有多种途径可以了解、掌握最新学位申请信息: (一)网站查询:登录宝安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点击右侧“招生信息”、“小一报名”或“初一报名”查看。 (二)电话咨询: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都已开通咨询热线,请在招生网站查看《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查询学校电话号码。学校无法解答的,可向对应的学区教育办咨询。区教育局第1学区(新安街道)23207407;区教育局第2学区(西乡、航城街道)27932050;区教育局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27391561;区教育局第4学区(沙井、新桥街道)27201374;区教育局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27097250;区教育局第6学区(石岩街道)27619697。区教育局基教科27757162,区教育局信访办29601185。 (三)微信:微信关注公众号“宝安教育”,可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四)到校咨询: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已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在报名期间前往取阅。 附件: 1.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2.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扫描下方二维码 查看附件 附件1.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附件2.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内容来源: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图片:邱绍勇 编辑:温曼婷 审核:庄丽娥、倪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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