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2022年6月2日9:00—2022年7月7日18:00
家长可登录
坪山区幼儿园民办招生家长端
填报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
选择
深圳市坪山区海悦幼儿园 我们在这里等你
报名网址为: (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jzmb)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本。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
3.监护人一方在深圳市社保缴交记录。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请家长及时关注我园公众号、公示栏等相关信息,将以上材料交至我园园长室,我园核验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1.家长可填报两个志愿,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按幼儿园的招生政策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2.我园将优先录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时,将按照坪山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持有居住证的顺序,按照分类排序的方式录取。如同一类型适龄幼儿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以监护人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3.2022年7月15日家长可登录民办幼儿园招生系统查询我园秋季学期录取结果。未被录取、家长有疑问的,可沟通说明。
1.报名时间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儿童父母应对报名信息和核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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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老师:13480182011
陈老师:13424400852
张老师:1316871788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 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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