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二)我园已实行学位房锁定,在幼儿园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请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家长可在“龙华教育”公众号——“信息共享”菜单栏——“学前招生房屋查询”子菜单,输入正确的25位数房屋编码查询学位房锁定情况,或者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学前招生房屋申请学位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
https://zsls.szlhq.gov.cn:8092/visitszlonghxqzsjzxqfcx
(三)因我园已实行学位锁定(期限三年),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2年6月2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2022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2年6月2日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附件5)、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和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学位前须及时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且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方式详见第八条)
(四)未按照我园公布的招生范围来申请学位的,其申请为无效申请。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
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
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如出现因家长网上录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幼儿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职能部门核验。复核结束后,不再接受二次信息修改及复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七)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八)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九)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十)已取得公办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留级重读。
(十一)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