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恩泽教育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中和华星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萌恩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幼教集团梅龙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东边村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幼教集团和风轩幼儿园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及规模
年龄对象 小班: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儿童 中班: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儿童 大班: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儿童 招生人数: 小班:100人 中班:30人 大班:30人
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取号时间:6月13-6月14日 (上午9:00-11:20,下午14:30-17:00) 因疫情原因,幼儿园需控制每日审核资料人数,因此幼儿园统一安排取号时间。请需要报名的家长在6月13-14日任意一天来园取号,请家长凭 幼儿出生证明或幼儿身份证 来园取号,每位家长只能领取一个号码。(此号作为递交资料审核日期凭证,审核资料当天须携带号码凭证一起,请妥善保管好。) 2、递交资料时间: 6月21日-6月24日 (上午9:00-11:20,下午14:30-16:00) 确定报名资质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积分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录取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优先满足梅花山庄小区生源,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沙吓村、东边村、水尾村、向南村、利金城、塘水围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龙华区梅花山庄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一)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附件一 入园材料准备 (以下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印件) 1.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打印) 2.儿童身份证(如正在办理中可先交递交办理回执) 3.儿童出生证明。 4.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5.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或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6.父母一方居住证(非深户) 7、社保证明(非深户) 8、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9.梅花山庄幼儿园儿童健康状况报告(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表格填写) 计生及内地居民采集登记办法 (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渠道: 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计生信息登记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将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园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如复核时间截止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手机下载“i深圳”APP,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并选择“区级服务”—龙华区—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搜索“入学、入园计生信息核对、录入”事项,进行申办操作。 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计生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 可扫右测二维码查看。 (二)内地居民采集表网上全流程办理渠道: 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或“i深圳”APP账号进行办理,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注意事项 (一)入园资格材料审核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核验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二)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三)资格审核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四)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7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六)租房的家长,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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