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深龙教办(2020)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深龙教办(2020)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关 于 我 们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内,是龙岗区教育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属于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3850㎡,建筑面积2256㎡,办园规模10个班。其中小、中班各3个班级,大班4个班级。园内设施设备齐全,有优美自然的环境和优质的师资力量,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充足的保障,让孩子在游戏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是龙岗区教育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7MB2D34118F。幼儿园位于吉华街道下水径阳光花园小区内,属于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现有10个教学班规模,其中小、中各3个班,大班4个班。2020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班90名,大班幼儿10名。
(一)收费标准:保教费:966元/月(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市一级园收费)
(二)咨询电话:89306637 89307594(蓝老师、徐老师)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9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10名。
三、招生原则
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优先解决本小区(阳光花园)适龄儿童入园,有空余学位再向光华社区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扫报名表的二维码并下载保存(在文章末端);
2.打印出纸质版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手写签名后于6月13日—6月26日送到阳光花园幼儿园大门口保安处,交报名表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3.截止报名时间:6月26日下午17:00。
(三)材料核验:请收到短信通知的儿童家长于7月1日—7月2日分批到阳光花园幼儿园大门口核验材料,届时请儿童家长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需提供居住证、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为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或与阳光花园幼儿园同一个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小区(或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小区(或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四)录取方式
1.本园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六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类型分类:
第一类型:条件是龙岗户籍,阳光花园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额大于50%)
第二类型: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阳光花园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额大于50%)
第三类型:条件是小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阳光花园祖辈购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且儿童和祖辈的户口在同一本户口本上)
第四类型:条件是非深圳户籍,阳光花园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额大于50%)
第五类型:条件是深圳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阳光花园租房。
第六类型:条件是非深圳户籍,但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阳光花园租房。
注:(1)同类同等条件下: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房产证发证日期或租赁合同备案日期)时间长的先录取。
(2)同类同等条件下:非深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2.7月10日前将在阳光花园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五、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说明
自2020年秋季起,龙岗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公办园全部实行学位锁定制度,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孩子被公办园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大班毕业。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
关于居住材料的具体说明
1.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3日至9月30日(自2021年秋季起,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租住在商品房中的,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
2.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
3.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公办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申请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6月13日前(自2021年秋季起,深圳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5月15日前,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
六、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是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龙岗区第一批“民转公”政府产权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7MB2D34118F。幼儿园坐落于龙岗区吉华街道长龙路120号阳光花园小区内,属于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核定班级数10个班,其中小班4个班,中、大班各3个班。2021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24名,大班幼儿16名。
1、保教费:966元/月(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市一级园收费)
2、伙食费:350元/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光华社区的适龄幼儿。
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优先解决本小区(阳光花园小区)适龄儿童入园,有空余学位再向光华社区招生。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5月31日-6月18日进行,报名方式如下:
1、通过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招生简章,扫描报名表的二维码并下载保存(在文章末端);
2、完整填写报名表的信息,字迹清晰,确认无误并手写签名后于5月31日-6月18日交至阳光花园幼儿园大门口保安处,交报名表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3、截止报名时间:6月18日下午17:00。
(二)递交材料及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19日-7月5日进行,递交报名申请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此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请家长按幼儿园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核验。
安排在6月22日-7月5日在阳光花园幼儿园进行分批核验材料,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小区或与阳光花园幼儿园同一个社区,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小区(或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或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小区(或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1、本园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型从第一类至第十一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类型如下:
第一类型:条件是阳光花园小区户籍,阳光花园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额大于50%)。
第二类型:条件是龙岗户籍,阳光花园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额大于50%)。
第三类型: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阳光花园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额大于50%) 。
第四类型:条件是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内住房(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1)阳光花园小区祖辈购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且儿童和祖辈的户口在同一本户口本上)。(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阳光花园小区内租房。(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阳光花园小区内有特殊住房。
第五类型:条件是非深圳户籍,阳光花园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额大于50%)。
第六类型:条件是龙岗户籍。(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光华社区范围内(除阳光花园小区外)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2)光华社区内原住居民祖屋。(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阳光花园小区内租房。
第七类型: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光华社区范围内(除阳光花园小区外)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八类型:条件是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光华社区范围内(除阳光花园小区外)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九类型:条件是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光华社区范围内(阳光花园小区除外)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第十类型:条件是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光华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第十一类型:条件是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光华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备注:
(1)同种户籍类型的,按阳光花园小区居住优先于光华社区居住;
(2)同种居住类型的,按阳光花园小区户籍——光华社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3)同类同等条件下: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房产证发证日期或租赁合同备案日期),时间长的先录取。
(4)同类同等条件下:非深户籍类型以连续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2、7月11日将在阳光花园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自2020年秋季起,龙岗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公办园全部实行学位锁定制度,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孩子被公办园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大班毕业,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
(一)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深户租期至少满一年,且包含2021年4月1日至9月30日;非深户办理的租赁凭证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且租期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租住在商品房中的,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
(二)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是龙岗区教育局举办的全日制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7MB2D34118F。幼儿园位于吉华街道长龙路120号阳光花园小区内,属于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核定10个教学班规模。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3个小班。
收费标准
保教费:966元/月(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市一级园收费)
伙食费:350元/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咨询电话
89306637(马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共3个班。全区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电 脑 登 录 “ 龙 岗 区 幼 儿 园 招 生 系 统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
中班、大班插班,请直接到幼儿园咨询。
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优先满足本小区(阳光花园)的适龄幼儿。
有空余学位再向本社区及邻近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
安排在6月8日—6月21日,电脑登录“ 龙 岗 区 幼 儿 园 招 生 系 统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操作指引详见《2023年龙岗区幼儿园招生系统家长端报名指引》(扫描文末二维码)。
安排在6月22日—6月26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