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幼儿园是龙岗区第三批“民转公”公办幼儿园。建筑独立,规范,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具体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村西湖塘路7号,办学许可证编号:144030760000891 ,核定8个班,其中小班1个班,中班3个班,大班4个班,计划招收103名新生。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伙食费按我区公办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咨询电话0755-84076754。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 30 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 6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 13名。
三、招生范围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3日-6月26日
报名方式:通过招生公告、宣传、社区群等途径告知家长招生事项,为方便家长咨询,提供电话、微信、地址等咨询服务。可通过幼儿园微信或至幼儿园领取报名表。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7日-7月5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身证和预防接种证。(接上级部门最新通知:考虑今年疫情特殊情况,家长带儿童回原籍办理儿童身份证存在疫情防控风险,为控制风险和方便家长,暂时取消儿童报名录取需提供身份证的要求,有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没有身份证的不再要求一定提供。但是,儿童报名时,出生证和户口本为必要条件,具体办理身份证时间开学时再另行通知!)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录取方式
坪东幼儿园采取就近免试入园为原则,优先招收坪东社区条件符合的适龄儿童,本园采取生源分类法,按适龄儿童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具体如下:
第一类:招生地段户籍、招生地段祖屋、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51%)。
第二类:龙岗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51%)。
第三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51%)。
第四类:招生地段户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作为佐证材料)的,可提供招生地段租房材料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儿大于≧51%的招生地段商品房(幼儿须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
第五类:非深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51%)。
第六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七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八类: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1、同类同等条件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2、居住类行为其它类型的,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3、同类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
7月10日前将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幼儿园
2020年6月6日
(咨询电话:0755一84076754,谢老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和《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教办[2021]3号)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幼儿园于2020年5月转型为新型公办幼儿园,具体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村西湖塘路7号。
办学许可证编号:12440307MB2D40040Y
幼儿园占地面积1579.09平方米,核定8个班,其中小班2个班,中班3个班,大班3个班,计划招收137名新生。
收费标准:保教费840元/生/月,伙食费350元/生/月,按我区公办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电话:电话0755-84076754。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64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47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6名。
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的适龄幼儿。如有剩余学位可面向坪地街道其它社区适龄幼儿。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31日—6月18日
报名方式:
1.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扫码的方式下载《新生报名信息表》(二维码见文后)并确保如实正确填写。
将正确填写的《新生报名信息表》按以下格式命名“幼儿出生年月+幼儿姓名+生源类型”,如:201808031张小明1类(生源分类见文后);将命名后的报名资料发送到招生专干邮箱1261939654@qq.com
重要提醒:报名申请截至2021年6月18日20:00止,过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家长可直接手填《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档,交幼儿园招生负责人处,表格上交时间截至2021年6月18日20:00止,过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材料核验(6月19日—7月4日)
1.材料收集时间6月19日-6月25日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复印件)。
6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收集小班家长报名资料。
6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收集中班家长报名资料。
6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收集大班家长报名资料。
(1)新生报名信息表纸质件(手写签名,粘贴一张2寸彩照)。
(2)儿童身份证(儿童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复印件。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1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
(3)儿童出生证(复印件)。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逐页双面复印)。
(5)儿童入学预防接种验证证明(网上查验打印的证明,收原件)。
(6)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7)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幼儿和父母复印件)。
(8)非深户幼儿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含1年)(复印件)。
(9)非深户幼儿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社保证明原件。
(10)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a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b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c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d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e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11)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2.资料核验:(6月26日-7月4日)
幼儿园对家长提交的资料真实性组织核验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核。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采用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
1.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八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生源类型1 招生地段户籍,招生地段祖屋、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龙岗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4 招生地段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地段有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的住宅类住房(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招生地段租房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大于50%的招生地段商品房。
生源类型5 非深户籍,招生地段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6 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7 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生源类型8 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1)同类同等条件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2)同类同等条件下:非深户籍类型以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3)同类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优先录取。
2.结果公示(7月11日)
幼儿园将在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以短信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幼儿园
2021年5月26日
(咨询电话:84076754 谢老师)
图文:廖文石、叶建红
初审:廖文石、叶建红
终审:黄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