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鼎尚华庭幼儿园创建于2010年,是深圳市龙岗区教师发展中心主办的一所市一级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鼎尚华庭小区内,属鼎尚华庭小区配套园,办学许可证编号:12440307MB2D36818M。幼儿园核定办学规模为9个班, 2022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幼儿数为小班3个班,中班余少量学位.
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966元/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春季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标准)。
伙食费350元/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春季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标准)。
招生咨询电话:0755—28431700(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3个班。全区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电 脑 登 录 “ 龙 岗 区 幼 儿 园 招 生 系 统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幼儿园报名信息。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招收部分中班插班生,中班报名请直接到幼儿园咨询或拨打招生电话。
大班无插班学位。
1、龙岗区坪地街道鼎尚华庭小区的适龄幼儿。
2、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坪地街道其他社区适龄幼儿(其中怡心社区适龄幼儿优先)。
(一)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3日(上午9:00—下午18:00)
小班报名方式,全区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电脑登录“龙岗区幼儿园招 生系统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幼儿园报名信息。具体详见附件1《2022年龙岗区幼儿园招生系统家长端报名指引》该系统仅用于小班报名使用。同时产生报名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
中班报名方式请直接到幼儿园咨询或拨打招生电话。
(二)材料核验:填报第一志愿安排在6月24日—6月30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幼儿园初审通过后,招生系统自动汇总申请材料信息,统一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条件的,由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通知,家长可在7月6日至7月8日到第一志愿幼儿园申请复核。
(三)录取方式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采用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录满为止。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第一类,小区原址原自然村所在社区户籍,现小区原址自然村范围祖屋。
第二类,小区户籍,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三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四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合法住宅或商住两用的合法住宅类房产(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占50%以上的小区商品房。
第五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合法住宅或商住两用的合法住宅类房产(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小区内有特殊住房或小区内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小区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小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七类,龙岗户籍,1.招生社区范围内原住居民祖屋。2.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八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小区内租房。
第九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十类,非深户籍,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社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第十一类,龙岗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第十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第十三类,非深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备注:
1.同种户籍类型的,按小区居住优先于招生社区范围居住。
2.同种居住类型的,按小区户籍——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3.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
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
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4.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将于7月20日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具体公示时间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时间为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请家长确保留存的联系方式无误以及设备通讯正常。
温馨提示
1. 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4.被录取后幼儿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5.如属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一个幼儿园报名。
6.请家长留意申请幼儿园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身的录取排类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幼儿招生地段属于多个幼儿园共同招生地段,如选择学位紧张的幼儿园作为志愿,有可能出现不被录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