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核验时间
材料核验时间:为6月24日-6月30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系统传送报名信息到各职能部门核验时间为6月24日-7月5日;
核验信息有误的幼儿父母申请复核时间为7月6日-7月8日;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录取方式。
7月30日前将在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生源分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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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同种居住类型的,按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2.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3.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7月30日将在本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