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范围: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适龄幼儿。
2、招生对象:
小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有生活、学习能力的健康幼儿(不含外国国籍的幼儿)。
小班三个班,招满即止。
(一)就近入园原则
录取马安堂社区的生源,如有富余学位,面向相邻社区招生。
(二)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优先原则
按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在本社区的居住时间的顺序依次录取。
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26日,报名家长自行到保安室领取入园登记表填写好交给保安。
(二)幼儿园审核材料时间(收复印件):6月29日—6月30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上交材料地点:幼儿园保安室。
(三)公布录取名单:7月6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园拒绝外来人员进入,家长只需将以下材料复印件交到幼儿园保安室,由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后电话联系家长。
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预防接种证证明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家长居住证(至少提供一方家长的有效证件)
3.儿童出生证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月6日幼儿园门口公布并致电告知录取的幼儿家长。
注意事项:
(一)未按时向幼儿园提交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核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与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三)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家长在“入园登记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办公室:0755-28766199/28766299
陈老师:18588427359
张老师:13410243494
张老师:15118836133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华星幼儿园
2020年6月6日
一、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第一幼儿园(原名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华星幼儿园)。创办于2012年10月,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新河街1号,是龙岗区第五批“民转公”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1250㎡,建筑面积1443㎡,户外活动面积850㎡。有独立、完善的园舍,建筑美观,园内及周边环境自然、空气清新,日照充足,是一所适合幼儿生活、学习的温馨乐园。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6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30 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名。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的适龄幼儿。
(幼儿园集中招生结束后,若有富余学位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接受报名时间:5月31日----6月18日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报名。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流程指引:微信扫底部二维码下载报名表,或到保安室领取报名表。
2、递交材料时间:5月31日-6月18日
递交报名申请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本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将《马安堂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登记表》打印并贴上幼儿2寸彩照一张,家长确认信息并签名,于规定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交到坂田街道马安堂第一幼儿园门卫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流程指引: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并签名 交到马安堂第一幼儿园门卫室。
(二)材料核验:6月19日—7月5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排序录取(参照小学招生录取方式)。
7月11日前将在幼儿园大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附件:新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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