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香山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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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光雅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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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幼儿园 开办于2008年,核准规模12个班。幼儿园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27.84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1106.4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89%。幼儿园设施设备齐全,各类活动室、功能室以及各种硬件配置均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园内设有音体室、美术室、科学实验室、图书阅览室等4个功能室;有大操场、游泳池、玩沙池。
招生简章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1、办园性质:公办幼儿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2、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五期小区内 3、法人登记证书编号:12440307MB2D34062C 4、办学基本条件:园舍占地面积3035.22㎡,建筑面积2754㎡,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 5、核定班额:共13个班 6、计划招生人数:小班 145人, 大班 8人。 7、收费标准:保教费966元/人/月(根据深发改[2015] 26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伙食费350元/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8、招生咨询电话: 0755-28761397 凌老师、罗老师 0755-28575615 林老师、范老师、朱老师 0755-28575082 吴老师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其他时间不接受咨询,敬请谅解。) 二、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优先)。 2、大班招生对象为: 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3、中班暂不招生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小区4、5、6、8期的适龄儿童。 幼儿园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接受报名时间: 5月31日-6月18日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扫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提交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如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信息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流程指引:微信识别本公告底部二维码→第一步填写《五园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登记表2021》→第二步完成《五园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在线登记表》 2、递交材料时间:6月19日-6月21日 递交报名申请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本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将《五园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登记表》打印并贴上幼儿2寸彩照一张,家长确认信息并签名,于规定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交到坂田街道五园第一幼儿园门卫室,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流程指引:打印《五园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登记表2021》→贴上照片并签名 →交到五园第一幼儿园门卫室 (二)材料核验:7月5日前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园方电话及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及结果公布:7月11日 本园将在7月11日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家长是否录取。 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均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采取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五、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1、学位房锁定 自2020年秋季起,龙岗区范围内小区配套公办园全部实行学位锁定制度,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孩子被公办园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1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及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 特殊住房的相关材料参照小一学位申请相关规定执行 3、属于享受政府优先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六、温馨告知 1、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幼儿园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无效),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作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具体体检指引待后续通知)。 文字:凌 燕 审核:吴险英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园第一幼儿园 2021新生报名入口 步骤1、《五园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登记表2021》 步骤2、《五园第一幼儿园新生报名在线登记表》
尊敬的家长朋友: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1.办园性质:公办幼儿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2.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五期小区内
3.法人登记证书编号:12440307MB2D34062C
4.办学基本条件:园舍占地面积3035.22㎡,建筑面积2754㎡,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
5.核定班额:共13个班
6.计划招生:小班 4个班
7.收费标准:保教费966元/人/月(根据深发改[2015] 26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伙食费350元/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8.招生咨询电话:
0755-28761397 凌老师、谢老师;
0755-28575615 朱老师、范老师;
0755-28575317 谢老师;
0755-28575082 吴老师。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其他时间不接受咨询,敬请谅解!)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优先),共4个班。全区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可通过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http://www.lg.gov.cn/bmzz/jyj/)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幼儿园报名信息。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小区4、5、6、8期的适龄儿童。
幼儿园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 6月10日-6月23日
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http://www.lg.gov.cn/bmzz/jyj/)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幼儿园报名信息,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幼儿园志愿,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报名。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4日-6月30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以上材料请家长自行准备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①幼儿及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②户口簿(须复印户主、父母双方/监护人、幼儿页面);
③幼儿预防接种本逐页复印+预防接种查询证明(可至微信公众号“深圳疾控”进行查询打印)
④不动产权证书须配合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备注:核验信息有误的幼儿父母申请复核时间为7月6日-7月8日;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电话、短信通知的录取方式。
7月20日将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家长是否录取。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按照《深圳市龙岗区2022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录取排类一览表》的顺序进行录取。
▼入园分类办法
备注:
1.同种户籍类型的,按小区居住优先于招生社区范围居住。
2.同种居住类型的,按小区户籍——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3.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4.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五、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材料中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非深圳户籍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深圳户籍人员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会由招生系统自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匹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报读幼儿园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台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
六、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龙岗区范围内的幼儿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已从2020年起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幼儿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适龄幼儿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幼儿被幼儿园录取后,用于申请幼儿园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为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它家庭使用该住房申请幼儿园学位。
七、温馨告知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1、办园性质:公办幼儿园(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2、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五期小区内
3、法人登记证书编号:12440307MB2D34062C
4、办学基本条件:园舍占地面积3035.22㎡,建筑面积2754㎡,为深圳市一级幼儿园。
5、核定班额:共13个班
6、计划招生:小班 4个班
7、收费标准:保教费966元/人/月(根据深发改[2015] 26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伙食费350元/人/月(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8、招生咨询电话:
0755-28575615 凌老师
0755-28575082 吴老师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因招生时期咨询人数较多,如果电话忙线,建议稍晚多尝试几次拨打;非工作时间暂不接受咨询,感谢理解!)
二、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对象为: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龄优先),共4个班。全区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电 脑 登 录 “ 龙 岗 区 幼 儿 园 招 生 系 统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 三、招生范围
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第五园小区4、5、6、8期的适龄儿童。 幼儿园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进行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6月8日-6月21日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电 脑 登 录 “ 龙 岗 区 幼 儿 园 招 生 系 统 ”(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每个幼儿可以填报四个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报名。 2023 年秋季龙岗区幼儿园招生系统家长端报名指引↓ (二)材料初审时间:6月22日-6月26日 网上预报名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本通知和第一志愿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第一志愿幼儿园规定时间递交报名材料进行核验。第一志愿幼儿园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为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本园将采用分批通知核验方式,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第一志愿幼儿园核验材料后,结合幼儿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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