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个别少量学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个别少量学位)。
招生范围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佳泰兴苑、明福居、宝能公馆、建业、竹园小区的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3日—7月20日。
1.报名方法
1)请家长关注幼儿园公众号“深圳市福田区慧文幼儿园”
2)点击进去“招生报名”。
3)点击“在线报名”打开链接下载“新生入园登记表”并打印出来,填写好此表请交到幼儿园门卫室。
4)点击“报名表格”,打开链接下载“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打印出来,填写好此表请交到幼儿园门卫室。
2.其他报名方法
此外还可以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新生入园登记表”和“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进行学位申请。
说明:集中交表时间为6月13—6月30日。在该时间段内报名时间的先后不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请家长错开幼儿入园离园时间到幼儿园门卫室递交“新生入园登记表”和“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二)核验材料:安排7月1日—7月12日,家长们按电话通知的时间段,携带以下资料分批到幼儿园验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儿童身份证 、出生证明
2.预防接种本
3.预防接种免疫证明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非深户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5.所在家庭户口簿
6.住所证明(房产证及国土局出具的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
7、2寸彩照(红底)8张
(三)录取方式
我园将于7月13日—7月20日前确定录取名单,通过电话通知录取家长。
温馨提示
(一) 逾期未报名或来园验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幼儿需经市妇幼保健院体检合格方可正式录取。
(三)提供错误或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区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福田区慧文幼儿园创办于2008年7月,经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批准的一所民办的“市一级”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编号:144030460000691,位于福田区农林路57号佳泰兴苑小区旁,占地面积3187㎡,建筑面积3084㎡,绿化面积达100%。园内规划合理,环境优美整洁,富有童趣,配有多功能音乐室、体能室、美术室、阅读室、室内游泳池、户外大操场以及30米阳光跑道。全园现有14个教学班。办学以来,我们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确立了 “以人为本,育人为本、发展为本”的办园理念。先后获得:深圳市首届“书香幼儿园”的称号;深圳市“奥尔夫音乐”实验基地;“积极教育心本实践基地”。幼儿园在福田区教育局的关怀和指导下,我们以“心的教育.爱的成长”的使命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基,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幸福的童年。


收费项目、标准:
保教费 1800 元/月
伙食费 580 元/月
咨询电话:0755—83707797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时段: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22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0名。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园社区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周边社区适龄幼儿。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6月7日—6月21日,请家长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
(http://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login/loginPage.jsp),报名二维码为: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我园将于7月4日—7月10日确定录取名单,7月14日前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通知方式通知家长。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