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裕安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天鹿第二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上合花园分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设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街道上合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金太阳幼儿园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龙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瓦窑花园3巷27号,创办于2016年3月。开办以来,幼儿园紧紧围绕“以开放、自主、人文、和谐的办园理念;服务家长,服务社会.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全园教职工团结一致,努力把幼儿园办成“孩子开心的乐园、家长放心的校园、社会满意的优质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计划招收幼儿90名 小班新生25名 中班新生30名 大班新生35名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2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共3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5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35名。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租房 (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2日—7月15日,(报名方式说明)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7月16日—7月31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公租房优先于其他类型租房排序。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需符合市文件的招生条件)。 8月30日前将在校园门口和公众号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龙幼儿园 2020年6月10日 (咨询电话:29646863 /13418855508林老师)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按学期收费 备案机关 保教费 900元/月/生 4500元/学期/生 伙食费 380元/月/生 1900元/学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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