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31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8 月 31日后(含8月3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共51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 年8月31日后(含8月31日)—2015年 8 月 31 日(含8月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49名。
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宏发领域小区及海旺社区内的适龄儿童。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小区租房
第七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九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招生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流程
①公示张贴招生简章时间:2020年6月8—6月15日
②领取《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时间:2020年6月15日—6月26日
地点:门卫室,早上9:00-11:30 下午:2:10-3:30
排队领取,不限数量,领表前后顺序与录取与否无关。
③材料核验:家长带着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指定时间来园。资料不齐不予审核。
幼儿园初审时间:
▲6月29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3:00 收集1-50号资料。
▲6月30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3:00 收集51-100号资料。
▲7月1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2:00-3:00 收集101—200号资料。
(如数量超出会另行出验证时间安排)
④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时间:7月10日
(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公告栏同时公布)
⑤新生注册
时间:7月18日
(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9日—7月1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公租房优先于其他类型租房排序。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需符合市文件的招生条件)。
7月10日前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收费标准
按规范化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月保教费840元、伙食费3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于7月24日前来园取回核验资料,逾期不取视为自愿由园方处理。
招生咨询及投诉电话
招生联系人
张老师:18383034611;29557955
吴老师:15119446079;29557955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宏发领域幼儿园 2021 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宝安区新安宏发领域幼儿园是一所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园,于2020年2月转型为宝安区教育局隶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每生每月保教费840/月,伙食费300/月;办学规模为6个班,该园坐落于宏发领域花园内6栋3楼,幼儿园各种设施设备齐全,有专业优秀的教师队伍,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及进修活动。幼儿园为此开设各项园本特色课程:绘本阅读、绘本绘画、奥尔夫音乐等。园内营造游戏化,艺术化的宽松愉快的教育环境,以游戏、实践操作作为基本活动,让幼儿从活动中感知、探究、发现、学习,帮助幼儿的多元智能全面和谐发展。让幼儿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 年 8 月 31 日(含 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6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 年 9月 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幼儿,共11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9 月 1 日后(含9月1日)—2016年 8 月 31 日(含8月31 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7名。
宝安区新安街道宏发领域小区、海旺、安乐、海乐、海华社区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流程
1.领取《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18日
地点:幼儿园门卫室现场领取
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00
排队领取,不限数量,领表前后顺序与录取与否无关。
提交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资料要求:按公立幼儿园报名所需资料进行准备,于报名有限时间内将资料复印件交到幼儿园门卫室。
2.材料核验
(1)安排在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第一批) 2021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第二批)
我园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分时、分段、分批次来园验证资料,届时请家长留意电话、手机短信,按时携带材料原件来园接受核验。
(二)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查验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5)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查验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5)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租房类:公租房优先于其他类型租房排序。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需符合市文件的招生条件)。
7月9日前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三)学位类别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宝安户籍、周边小区自购房
第七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九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无房租房
第十类:非深户籍、本小区无房租房
第十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无房租房
第十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无房租房
第十三类:非深圳户籍、本社区无房租房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18383034611张老师
18924585329吴老师
13302941874杨老师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宏发领域幼儿园
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