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日--7月1日。
报名方式: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请于6月1日—7月1日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宝安区西乡街道德欣幼儿园新生学位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申请表派发时间于7月1日下午6:00截止。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10日--7月15日进行,釆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 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 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 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 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 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 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 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1.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2.录取原则
(1)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2022年8月30日前。
(3)若我园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3.公布录取结果
7月15日当天17:00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 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