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幼儿园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内,是一所宝安区区一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144030660002201。我园占地面积108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265余平方米。我园现有6个教学班,幼儿210人,教职工30人。
计划招收学位人数:80人;收费项目标准:保教费:1200/月、我园保教费的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入园后幼儿保教费维持不变。(新生保教费1200元/月,老生900元/月)伙食费:400/月。咨询电话:13713812340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6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10 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名。
宝安 区西乡 街道 盐田 社区的适龄幼儿。
宝安 区西乡 街道 高树 围小区的适龄幼儿。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日—7月4日,(采用线下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儿童家长应按本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7月4日—7月15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方式
第一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或祖屋。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三类:宝安户籍、学区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五类:宝安户籍、学区有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六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有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第七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八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可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7月15日17:00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