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金源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宝亭锦园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金悦摇篮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新星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粤文第二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粤文幼儿园
学校概况
宝安区沙井街道阳光第二幼儿园,坐落在新桥塘面路14号、16号、16-1。校园环境优美,配套设施设备齐全,是一所现代化、高起点、高质量,力创特色精品的幼儿园。幼儿园始终营造一种充满爱、健康快乐、尊重平等、诚信正直、独立自信、自由和谐的环境让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
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健康活泼、好学自信、文明乐学,有审美情趣并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合格小公民。
【办园宗旨】:
用快乐的方式让孩子茁壮成长
【招生对象】:
3—6岁幼儿。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语言表达以及与同伴交往的能力,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生活的幼儿。
【招生详情】:
1、小班:30人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20人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30人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招生地点】:
沙井新桥塘面路16号阳光第二幼儿园
招生热线:
0755—23309818
韦园长:18664181467
李主任:18671019181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5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桥街道周边社区的适龄儿童。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11月23日—12月6日,上午8:00—下午17:00(到幼儿园领取《2021年新桥塘面幼儿园春季招生登记表》,并于12月6日下午17:00前交回幼儿园)。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12月10日—12月16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12月28日前将在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暂时证件资料不齐的幼儿也可以正式入园哦,赶紧来园进行报名注册登记吧!只需要填写《入学办理资料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
0755-23309818
13798587905 王园长
—新桥塘面幼儿园—
开始
招生啦
小班
中班
大班
幼儿园简介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7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8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共15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7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5名。
招生范围及类型
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新二、上星、沙企、万丰社区的适龄幼儿。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入园所需材料:
1.一寸彩照8张(底色没有要求);
2.家长及幼儿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3.幼儿身份证复印件;
4.登录深圳疾控公众号下载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预防接种证所有有查验记录页复印件;
6.深户提供父母一方身份证复印件,非深户提供父母一方有效深圳居住证复印件;
7.居住证明(房管所租赁合同、房产证、网格居住证明);
8.沙井预防保健所提供的幼儿体检卡原件。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16日—6月27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 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 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录取方式
本园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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