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一2018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0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名。
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社区、东塘、
辛养、西荟城(社区)的适龄幼儿。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集资房、公租房等特殊住房、其他住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集资房、公租房等特殊住房、其他住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集资房、公租房等特殊住房、其他住房。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5日,家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采集表填好后交到幼儿园保安室,逾期我园将不接受报名。

(二)家长扫下方“2022年秋季家长预报名”二维码,准确填写后提交进行预报名,逾期我园将不接受报名。

(三)材料核验: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6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记录及接种证明(登陆网址下载打印);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需在我园招生范围(属于沙井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相关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加盖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资房证明及购房合同。
(3)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4)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5)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集体宿舍合法来源产权证明、社保清单。
(6)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4、2022年7月5日晚上18:00将在幼儿园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新生家长咨询QQ群:
60744952
(备注:XXX家长)
咨询电话:
0755—27088559 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