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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虹缤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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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虹缤幼儿园

规范园民办幼儿园
地址沙进街道明珠二路鸿业大楼二楼

学校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虹缤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明珠二路鸿业大楼二层,由个人陈肖芳举办,园长: 陈梅芳, 开设小、中、大班级,属民办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虹缤幼儿园由2004年开办至今认真贯切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全园安全工作、保育工作、教学计划、膳食编制、经费合理运用等各方面落实到位。本园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配有22多个功能室,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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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虹缤新桥幼儿园创办于2013年12月,是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批准,由虹缤文具(深圳)有限公司承办,现为民办市一级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44030660003551)。幼儿园座落在环境优美的宝安区沙井新桥景城花园住宅小区内,核定教学规模23个班,计划招生205人,是一所非小区配套幼儿园,环境优雅,设施设备齐全、规模化、现代化的品牌幼儿园。

二、招生范围

就近招生,优先录取新桥社区、新桥街道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向其他社区招生。

三、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74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6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共15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5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6名。

四、招生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五、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指引: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1日

  查看方式: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或微信朋友圈。

   2、现场报名时间:6月13日—6月30日,(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于6月30日下午4点前上交幼儿园保安室)

    幼儿园将采取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示招生信息,通过咨询电话、安排招生咨询人员,向儿童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3、材料核验:7月1日—7月8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4、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7月12日前将在幼儿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六:招生咨询电话:

    0755—29882684 、29882685

    联系人:陈老师

虹缤(新桥)幼儿园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和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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