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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二学府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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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二学府幼儿园

市一级民办幼儿园
地址沙井镇蚝二村蚝二·学府花园

学校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二学府幼儿园座落在沙井西部海上田园蚝二村委行政大楼旁,是学府花园配套的现代化幼儿园。总占地面积2010m,现有12个小、中、大班级规模。园内环境优雅,设计新颖,甚具儿童情趣,阳光充足,空气流畅。幼儿园设备设施全部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配置,拥有大型综合体能运动场、音乐舞蹈室、美术室、科普室、阅览室、保健室。室外有各类大型现代玩具若干,室内每班配备有彩电、空调、录音机、电子琴等电化教学设备以及各类儿童玩具。幼儿园现有教职工51名,幼儿308名,园内师资力量雄厚,行政班子团结务实,所有教师都具备幼师学历,教职工100%持证上岗.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二学府幼儿园于2014年2月通过深圳市教育局(深教【2014】44号)市一级幼儿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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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二学府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二学府幼儿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144030660000961],是一所大规模、高起点的全日制幼儿园。学府幼儿园已开办11年历程,是深圳市一级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拥有先进的办园理念,专业的保教团队,一直以“一切为了孩子,用爱养育,用心教育”的办园宗旨,规范管理,深受周边家长们的信任、关注与认可。



招生对象

小班: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幼儿。
中班:2015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幼儿。
计划招生153人,大班2020年秋季暂不招收插班新生。

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二学府花园和蚝二社区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将向周边社区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招生程序

01

发布招生指引

发布时间:6月12日,

查看方式:SZ学府幼儿园公众号。

02

填报时间

6月13日-7月1日

(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在此时段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和新生入学准备资料清单。)

03

提交入园审核资料

7月2日-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已领取到《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家长将所需全部材料的复印件用文件袋装好并在档案外面备注入读年级(小班、中班)孩子的姓名和父母的联系电话并交至幼儿园门卫室,等候园方的审核及通知。)
需提交的审核资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 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并打印社保清单《深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幼儿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 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 号) 等文件相关规定。

04

审核资料、公布录取结果

我园在7月10日-7月20日审核所有家长提交的资料,并于20日前将录取名单张贴在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同时也会通过短信通知已录取的学生家长。届时请已上交入园材料的学生家长留意手机短信,按通知要求报到注册。已被录取的学生逾期未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05

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的顺序录取。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 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6. 7月20日前将在幼儿园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通知家长(注:本园招生电话为18924612595、0755-29692526,其他电话联系一律无效,请家长知悉)。

05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通过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预防保健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0755-29692526、18924612595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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