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班级
小班,中班,大班。
二、招生对象
2019年秋季招生适龄儿童为:
小班幼儿:2016年9月1日- 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
中班幼儿:2015年9月1日- 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
大班幼儿:2014年9月1日- 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
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三、招生时间
2020年5月6日——6月28日
四、招录步骤
(一) 报名申请:2019年5月6日—5月14日。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深圳市龙岗街道朗泓龙园大观幼儿园2019年秋季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将填好的报名信息采集表按(出生年月+姓名+房产性质)如:2015年9月1日张小明(自购房或租房)命名后上传邮箱:lgzxyey1@lg.gov.cn,即完成报名。
特别提示:此报名建议在电脑上操作,学位申请表不要重复提交,以免影响录取。2019年5月15日起,幼儿园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
(二)筛选、查验、汇总资料阶段(5月15日-24日)
1、审核《幼儿报名信息采集表》,进行生源分类筛选。
生源分类顺序如下:
生源类型1 条件:朗泓龙园大观学区户籍,朗泓龙园大观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2 条件:龙岗区户籍,朗泓龙园大观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学区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3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朗泓龙园大观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4 条件:非深户籍, 朗泓龙园大观自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幼儿园招生地段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生源类型5 条件:龙岗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朗泓龙园大观租房。
生源类型6 条件:深圳市其他区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朗泓龙园大观租房。 生源类型7 条件:非深户籍,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朗泓龙园大观租房。
2、录取办法:按适龄幼儿所属类别从第一类至第七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同类同等条件下:学区购房的以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学区租房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计算)。
3、根据招生计划,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小区管理处提交学位相关申请资料,幼儿园安排专门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验证。
4、查验和汇总幼儿报名资料时间安排:
1)查验资料时间: 5月17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小区管理处), 家长需带领幼儿本人同来。
2)汇总收集报名资料时间:5月18日—24日
5、申请入园需提交的材料。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幼儿及父母,复印1份,验原件);
2)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3)住房证明材料。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复印1份,验原件);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复印1份,验原件,已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复印1份,验原件);
3)父母一方在深居住证(复印1份,验原件);
4)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复印1份,验原件);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6、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 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租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
* 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房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幼儿被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中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2年、“大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1年,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本幼儿园。
(三)上级部门资料审核阶段(5月28日—5月31日)幼儿园将家长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统一交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四)通知录取(5月31日后)幼儿园于5月31日后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新生家长录取结果。
(五)新生入园前体检(8月29日前)新生在8月份到就近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体检。建议:龙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六)领取缴费通知,办理入园登记,建立相关档案(2019年秋季)
1、新生家长于开学前来园领取《缴费通知单》并到指定银行缴纳学费,来园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
2、具体开学时间等幼儿园通知,幼儿园将于开学前公布新生名单和编班情况。 五、报名咨询电话 0755-84860693(黄老师)
六、温馨提示
1、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请家长认真阅读幼儿园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好后提交到指定邮箱,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
3、年龄不符者报名无效;提供错误和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证件不全者,幼儿园不能保证能提供学位。
4、幼儿需经承担儿童入园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5、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6、收费标准:保教费:依据《 市发改 市教育局 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文件,未评级的公办园840元/生/月; 伙食费: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300元/生/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大观幼儿园创建于2019年9月,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新梅路,坐落于朗泓龙园大观小区,是一所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307MB2D47680P。占地面积3631.85平方米,建筑面积3234.94平方米,绿化面积1335平方米,办园规模12个班,可供学位360个,现开办12个班级,幼儿414人。
秋季计划招生人数为:大班17人,中班24人,小班124人。
龙岗区龙岗街道朗泓龙园大观小区及原杨梅冈自然村(现小区原址自然村)的适龄幼儿。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4名。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4名。
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7名。
2021年5月31日8:00—6月18日15:00(共19天) (扫描二维码并填写线上报名信息采集)
2021年6月22日—6月24日,采用分批核验。
核验地点:龙园大观幼儿园大门口
小班核验时间:
6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40-16:00;
中大班核验时间:
6月2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40-16:00
届时请已经线上报名的幼儿家长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现场验证资料不是现场录取,家长无需过早排队,请按核验时间来园即可。疫情防控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请按以下资料依次排列好复印件,验原件,收A4纸复印件1份):
1.《龙园大观幼儿园新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写签字纸质表格,非电子档。
2.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孩子三人的户口本主页加个人页)、其父母需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提供居住证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证明材料)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2021年5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购买满1年)
3.儿童出生证明
4.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幼儿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说明:港澳户籍适龄幼儿除按照非深户籍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因疫情未能提供的,可暂缓提供。)
5.儿童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建有档案的儿童,家长可直接登录登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szcdc.net”,进入“儿童接种信息查询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打印;或关注深圳疾控公众号→打疫苗 →入学查验证明 → 点击开始查验→打印)。
6.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和父母双方“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和父母双方“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说明:产权登记人须是申请学位幼儿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大于50%。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深户幼儿:2021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需在2021年5月1日及以前;非深户幼儿: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需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
说明:龙园大观小区回迁房租房、杨梅岗租房的,无法提供租赁凭证,可用网格证明替代,以居住信息上入住日期先后顺序排序,但均排在有租赁凭证后面。
(3)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深户的到所在社区开具居住信息,非深户的请使用电脑登录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公办园招生范围内居住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申请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时间(深户:需在2021年5月1日前;非深户:2020年8月31日前)
(4)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龙岗社区工作站或杨梅冈居民小组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5)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6)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护工作人员)。
本园根据《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分类排序表》,从第一类至第十一类(排序分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详情请查阅附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分类排序表》。7月11日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咨询电话:
0755-28717260
谢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一)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请家长认真阅读幼儿园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报名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好,提前备齐报名申请材料,按递交资料时间来园审核。由于学位紧张,建议不在招生范围内的家长,选择周边有学位的幼儿园报名。
(三)年龄不符者报名无效;提供错误和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及证件不全者,幼儿园不能保证能提供学位。
(四)幼儿需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持入园体检卡方可入园。
(五)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六)收费标准:
1.保教费:依据《市发改市教育局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文件,区一级的公办园保教费924元/生/月;
2.伙食费: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350元/生/月。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大观幼儿园
2021年5月26日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龙园大观幼儿园实际, 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园大观幼儿园创建于2019年9月,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新梅路,坐落于朗泓龙园大观小区,是一所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40307MB2D47680P。占地面积3631.85平方米,建筑面积3234.94平方米,绿化面积1335平方米,办园规模12个班,可供学位360个,现开办12个班级。
保教费:根据深发改 [2015]26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伙食费:按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收取。
招生咨询电话:
28717260(刘老师)
接访电话:
28714580(戴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
工作日下午:14:30-17:30
●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幼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幼儿;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幼儿;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幼儿。其中,报读公办幼儿园的,需在深圳居住满1年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小班招收4个班。
因中、大班已满额,暂不招收中、大班插班生。
龙岗区龙岗街道朗泓龙园大观小区及小区原址杨梅冈户籍原住民的适龄幼儿。
全区采取小班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家长可通过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http://www.lg.gov.cn/bmzz/jyj/)在“通知公告”中查找幼儿园报名信息。
小班报名登录网址: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
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幼儿园志愿(每个幼儿可填报4个志愿,请不在本园招生范围内的幼儿填报其他幼儿园)。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
●第一志愿幼儿园材料核验时间:
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40-16:00)
核验地点:龙园大观幼儿园大门口。
●报名材料补齐时间:
6月30日上午9:00-11:00
届时请已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留意第一志愿幼儿园的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材料中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租赁凭证应正在租期以内。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幼儿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幼儿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只需准确地在招生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无需开具其它证明,会由招生系统自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匹配,鉴别真伪。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幼儿报读幼儿园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幼儿园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幼儿园补充提交。
第一志愿幼儿园资料初审后,招生系统将自动汇总入学材料信息,统一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进行审核。幼儿报名信息传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终审。
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条件的,由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通知,家长可在7月6日至7月8日到第一志愿幼儿园申请复核。
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为7月20日,本园根据《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分类排序表》,从第一类至第十三类(排序分类)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详情请查阅附件《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分类排序表》。7月20日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提醒:不是家长申报了幼儿园学位就视为一定可以被幼儿园录取,录取一律按照排类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对没有被志愿幼儿园录取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可向辖区教育办和周边幼儿园咨询学位空余情况。
备注:
1.同种户籍类型的,按小区居住优先于招生社区范围居住。
2.同种居住类型的,按小区户籍——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3.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4.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龙岗区范围内的幼儿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已从2020年起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幼儿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适龄幼儿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幼儿被幼儿园录取后,用于申请幼儿园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班”开始使用,锁定时间为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它家庭使用该住房申请幼儿园学位。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招生公告,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
报名和验证材料的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通过和无法申请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请家长留意申请幼儿园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身的录取排类情况,合理填报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的幼儿园作为志愿,有可能出现不被录取的风险。
(四)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