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含港澳台籍)适龄儿童;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各年龄段要求
小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3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各幼儿园不得开办任何形式的有父母或监护人陪同的亲子班。幼儿园开办招收2—3岁儿童的小小班,须经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
二、学位申请流程
(一)学位申请
1.网上报名。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6日10:00—5月24日24:00,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6日10:00—6月15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向报名的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公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5月26日—5月27日,民办幼儿园提交资料时间为6月16日—6月18日。各幼儿园对资料进行审核,公办幼儿园应于6月3日前完成审核,民办幼儿园应于6月21日前完成审核。
3.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在报名系统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办幼儿园公布时间为6月5日—6月10日,民办幼儿园公布时间为6月22日—6月25日。
(二)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出学位的幼儿园启动招生补录: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10:00—6月29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2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3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4日。
(三)新生注册
可关注各园招生录取公告,或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了解新生注册安排。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下载后如实填写。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
4.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台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4月30日前到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登记备案,联系人:成迪,联系电话:28333041,地点: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9室)。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
提供以下类别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期至少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6.特殊住房: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等房产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说明: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五、录取方法
按照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免试就近入园原则和学位类型逐一录取,录满为止。学位类型为: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下同);或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租房、公共租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在申请园所属办事处辖区内购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公共租赁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租房、公共租赁房或特殊住房。
对于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大鹏实验幼儿园、半山海幼儿园、亚迪幼儿园),同一类型优先录取本小区内居民。
六、招生相关咨询投诉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
新区幼儿园:
1.葵涌中心幼儿园:84207460
2.半山海幼儿园:84289099
3.大鹏中心幼儿园:84308293
4.大鹏实验幼儿园89305810
5.南澳中心幼儿园:84401820
6.亚迪幼儿园:84203509
7.邮通幼儿园:84200271
8.大宝幼儿园:89775278
9.大宝艺星幼儿园:84233278
10.三溪幼儿园:89561233
11.东方朔幼儿园:84218051
12.鹏城幼儿园:84315441
13.英杰幼儿园:84304653
14.布新幼儿园:84306398
15.鹏海幼儿园:84316988
(二)招生投诉电话
新区教育行政部门:28333040
(三)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四)新区人口计生部门
葵涌办事处计生办 :89778630
大鹏办事处计生办 :84305419
南澳办事处计生办 :84401225
(五)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葵涌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9778333
大鹏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4308001
南澳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5209664
(六)新区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84206962
大鹏社保站 :8430239
南澳社保站 :84402540
(七)新区妇幼保健院:84306766


大鹏中心幼儿园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
宝爸宝妈们注意啦!
大鹏中心幼儿园2021年秋季
学位申请指南
新鲜出炉啦~
满满都是干货,快来接住喽!
大鹏中心幼儿园创建于1985年,1995年迁至现址, 是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2011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15年被评为深圳市首批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2018年被评为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单位。幼儿园占地面积5220㎡,建筑面积3628㎡,户外面积3132㎡,现有10个教学班,功能室齐全,活动室宽敞明亮,户外活动场地充足,师资队伍精湛专业。幼儿园秉承“走向自然,阳光成长”的办园理念,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招生对象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无法提供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二)招生人数
小班100人;中班0人;大班15人。
(三)各年龄段要求
1.小班: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中班: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大班: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学位申请
1.网上预报名。5月27日10:00—6月9日24:00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儿园”进行报名。幼儿园于6月17日前初审材料,家长可以登陆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提交材料。6月18日—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家长向大鹏中心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幼儿园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请家长将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大鹏中心幼儿园一楼大堂。
3.系统提审资料。6月21日-6月25日后台完成资料审核;
4.查询录取结果。7月2日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录取结果;
5.公布录取结果。7月9日幼儿园通过公众号(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和幼儿园园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名单。
(二)补录时间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启动招生补录:
1.网上预报名:7月13日-7月16日;
2.现场审核资料:7月17日—7月18日;
3.系统提审资料:7月19日—7月21日;
4.查询录取结果:7月22日。
公布录取结果:7月23日幼儿园通过公众号(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幼儿园)和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公布补录幼儿名单
(三)新生注册
本园将在开学前安排新生家长会、新生缴费、新生报到注册的时间,凡被本园录取的儿童,请家长关注本园新生QQ群公告动态或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了解新生注册的安排。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4纸各复印一份。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大鹏新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班学位申请表》一份。家长网上预报名成功后,从系统导出申请表签名提交。
2.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报读我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疗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三)入园前须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接种证(复印姓名页和接种记录页);
3.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管理部门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也无法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但可在公安局官网上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
6.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征拆”对象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有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关注公众号“深圳疾控”或“深圳市卫健委”,进入“便民服务-约疫苗-入学查验”,进行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申请审批表;属于收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关系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每个适龄儿童同一时间段限报一所幼儿园,录取方法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先从第一类型录取开始,录满后再录取下一类型,直到录满为止。如同一类型的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高低先后录取。先以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长的优先,如果继续同分,则以居住时长者优先。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大鹏办事处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商品房。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购买商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租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租房或特殊住房。
(二)积分方法
方法1: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连续满一年的计算,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补缴年限不予计算。
计算方法:计算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
方法2:按申请儿童家庭在片区(小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计0.1分,不足一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属于祖屋的说明材料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片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积分不封顶。申请儿童和父母到园初审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积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我园于2011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根据《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我园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所有收费标准都已通过上级部门核准及备案,保教费1008元/月,5040元/学期,伙食费400元/月,2000元/学期,合计7040元/学期。其它代收费项目(幼儿被褥、幼儿园服等)均为家长自愿选择。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方案,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顺序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为避免网上预报名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建议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错峰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4.同时申请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
(五)新区全面实行公民办幼儿园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招生系统,所有儿童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28333040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大鹏办事处计生办 :84305419
大鹏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4308001
大鹏社保站 :84302393
新区妇幼保健院:84306766
大鹏中心幼儿园:84308293廖老师 、 84308878钟老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函〔2023〕23号)及《大鹏新区2023—2024学年幼儿园学位申请指南》相关要求,我园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大鹏中心幼儿园创建于1985年,座落于大鹏办事处向阳路16号,是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直属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首批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5220㎡,建筑面积3628㎡,属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G34813495R)。
幼儿园现有10个教学班,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人数:小班75人。
我园所有收费标准都已通过上级部门核准及备案,保教费1008元/月,5040元/学期;伙食费400元/月,2000元/学期,合计7040/学期。其他代收费项目(被子、园服等)均为家长自愿选择。
小班: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一)学位申请
1. 网 上 预 报 名 。6 月 5 日 10:00—6 月 11 日 24:00 家 长 登 录 大 鹏 新 区 政 府 在 线,点击“政务服务” - “教育” - “幼儿园报名”,选择“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儿园”进行报名。幼儿园于6月12日前初审材料,家长可以登陆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
2. 现 场 提 交 材 料 。6 月 16日 —6 月 17 日 上 午 9 :00-12 :00 、 下 午 14 :30- 17 :00 家 长 向 大 鹏 中 心 幼 儿 园 提 交 纸 质 证 明 材 料 , 幼 儿 园 查 验 原 件 , 留 存 复 印 件。
地点:大鹏中心幼儿园音舞室,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6月19日前幼儿园完成资料审核。
3.系统提审资料。6月20日-6月27日后台完成资料审核;
4.查询录取结果。6月29日家长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录取结果;
5.公布录取结果。7月3日幼儿园通过公众号或幼儿园园门口公告栏公布录取名单。
(二)补录
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启动招生补录:
1.网上预报名:7月10日-7月11日
2.现场审核资料:7月12日
3.系统提审资料:7月13日-7月15日
4.查询录取结果:7月16日
公布录取结果:所有补录幼儿园于7月16日通过幼儿园公众号或公告栏公布补录幼儿名单
(三)新生注册
本园将在开学前安排新生家长会、新生缴费、新生报到注册的时间,凡被本园录取的儿童,请家长关注本园新生QQ群公告动态或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了解新生注册的安排。
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每份材料统一用A 4纸各复印一份。
(一)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大鹏新区幼儿园2023年秋季*班学位申请表》一份。家长网上预报名成功后,从系统导出申请表签名提交。
2. 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3. 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 所在家庭户口簿(港澳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 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6. 住房有关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 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疗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 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三)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 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 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管理部门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也无法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但非深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 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 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
6. 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1)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2)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3)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征拆”对象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
(5)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有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1. 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关注公众号“深圳疾控”或“深圳市卫健委”,进入“便民服务-约疫苗-入学查验”,进行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 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申请审批表;属于收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关系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每个适龄儿童同一时间段限报一所幼儿园,录取方法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先从第一类型录取开始,录满后再录取下一类型,直到录满为止。如同一类型的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高低先后录取。先以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长的优先,如果继续同分,则以居住时长者优先。
(一)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商品房。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商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辖区内租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大鹏办事处辖区内租房或特殊住房。
公办幼儿园有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属于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是:大鹏实验幼儿园、家天下幼儿园、半山海幼儿园、亚迪新村幼儿园、坝光新村幼儿园、东岸幼儿园、云山栖幼儿园、鹏湾幼儿园、鹏曦幼儿园、东湾幼儿园;属于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是:葵涌中心幼儿园、大鹏中心幼儿园、南澳中心幼儿园。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按照“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原则,同一类型优先录取本小区居民;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则面向办事处内居住的所有适龄儿童。
(二)积分方法
方法1: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连续满一年的计算,以2023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补缴年限不予计算。
计算方法:计算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
方法2:按申请儿童家庭在片区(小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计0.1分,不足一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属于祖屋的说明材料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片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积分不封顶。申请儿童和父母到园初审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积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方案,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顺序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为避免网上预报名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建议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错峰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
1. 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 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不一致的;
3. 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4. 同时申请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
(五)新区全面实行公民办幼儿园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招生系统,所有儿童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一)大鹏中心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84303171罗老师
(二)大鹏新区幼儿园招生投诉电话:28333040
(三)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四)大鹏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84308001
(五)大鹏社保站 :84302393
(六)新区妇幼保健院:84300018-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