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0】114号)的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玉塘长凤幼儿园(原长圳幼儿园)是一所于2020年3月转型的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0MB2D30037N,位于长圳旧村B区311南门,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56.81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2500平方米,核定13个教学班,2020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班100人,中大班不招收插班生。
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924元/月;伙食费400元/月。
咨询电话:0755-27199616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00名。
(一)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30日,家长通过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http://yk.kiway.cn/visitgmxqzs)在线申请(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拍照时需保证清晰),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信息自动计算积分,最终积分以审核为准。
扫码查看《小班线上报名指引》

(二)材料核验:7月1日—7月7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印)。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打印社保清单佐证。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扫码查看《特殊住房证明(式样)》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 录取方式
根据《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及录取规则》,本园录取遵循“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四)学位类型

(五)公布结果:7月10日
将在玉塘长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疫情期间,材料核验时请戴好口罩,并按现场指引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不入园、不扎堆、不聚集,间隔1米以上。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21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名。
6月8日上午9:00—6月14日下午5:30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光明区级门户”申请。
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区级服务模块,选择“光明区”,进入“光明区级门户”),在“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6月15日—7月16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6月15日—6月19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6月20日—7月14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7月15日—7月16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补交材料。7月16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稳定。7月26日下午5:00后,各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6月21日上午9:00—6月23日下午5:30,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同时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6月24日—7月30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6月24日—6月28日,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6月29日—7月28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7月29日—7月30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7月30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教育局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稳定。8月9日下午5:00后,各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一)本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家长合理选择。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附件1
光明区幼儿园2022-2023学年
招生范围一览表
附件2
光明区幼儿园2022-2023学年
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
附件5
光明区幼儿园2022-2023学年
常见招生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