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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合韵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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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合韵幼儿园

区一级公办幼儿园
地址合水口柏溪路62号

学校概况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合韵幼儿园(原合水口幼儿园)于2020年3月正式设立的公办幼儿园,隶属于光明区教育局。幼儿园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柏溪路62号,非小区配套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0MB2d30205Q。旨在为社区群众提供公益、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占地面积1482.3平方米,建筑面积2777.1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191.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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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合韵幼儿园(原合水口幼儿园)于2020年3月正式设立的公办幼儿园,隶属于光明区教育局。幼儿园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柏溪路62号,非小区配套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0MB2d30205Q。旨在为社区群众提供公益、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占地面积1482.3平方米,建筑面积2777.1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191.4平方米。保教费924元/人/月,伙食费400元人/月。招生咨询电话:0755-27734554。  




二、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19名。



三、招生范围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30日

       1.学位申请方式:公办幼儿园学位通过“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2.学位申请程序:6月20日开始家长登录光明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http://yk.kiway.cn/visitgmxqzs),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儿童的初步积分,最终积分以审核为准。


      (二)材料核验:7月1日—7月7日

       幼儿园将于7月1日—7月7日期间,根据本园招生计划学位类型顺序,通知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分批次、时间段到幼儿园现场核验报名材料,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提前备齐所有证件材料原件,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幼儿园核查,如家长填写信息或提交材料有误可允许其重新填写或提交(重新填写或提交的时间为材料核验完成后2天内)


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类型

需准备的材料

深户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儿童出生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居住信息登记表):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商品房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当年7月31日前入伙),政策性住房提供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
租房:公租房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住合法产权房的提供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居住信息登记表。

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儿童出生证明。

2.住址证明材料:居住信息登记表;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居住信息登记表;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户,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址证明材料:居住信息登记表;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4.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子女需要的材料

 

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和享受教育优惠政策的市区高层次人才和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等按相关政策落实幼儿园学位。

1.父/母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2.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儿童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居住证(非深户提供);

3.住址证明材料:居住信息登记表;居住房屋类型为合法产权房和租房的与深户适龄儿童证明材料相同,居住房屋类型为其他住房的,可不提供相关证明。

     

     (三)录取规则

      本园录取规则执行光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遵循“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具体规则如下: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非小区配套园积分入园指引

学位类型
基础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备注

第一类:

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9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儿童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居住时长加分,按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小区内连续居住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3)拥有特殊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第二类:

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80

第三类:

光明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70

第四类:

光明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60

第五类:

深圳及台湾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5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儿童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 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第六类:

深圳及台湾户籍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40

第七类: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30

1.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的(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社保加分: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止到2020年5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3.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第八类:

非深圳户籍儿童(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20

第九类:

招生范围外居住的儿童

10

1.户籍加分
(1)社区内光明户籍:35分
(2)社区外光明户籍:30分
(3)深圳户籍:25分
2.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2)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光明户籍拥有其他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3.社保加分
非深户籍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止到2020年5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4.双居住证加分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四)公布结果

      幼儿园将于7月1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合韵幼儿园公众号及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招生咨询方式与时间

      1.招生咨询电话:27734554

      2.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27734554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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