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启明幼儿园创办于2018年2月,是一所全日制民办幼儿园。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爱心人士黎秋敏女士承办。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44030960000831,幼儿园坐落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107号,幼儿园占地面积3233.6平方米,建筑面积2103.6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130平方米。周边环境安全,园舍建筑独立完整,呈现温馨与大气、自然与人文、清新与现代,和谐并存的整体风格。
我园核定班级数为12个教学班,核定招生规模为360人。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分为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生活用品费。收费标准:保教费800元/生/月,假期(除寒暑假外)50元/生/天;伙食费300元/生/月;校车费160元/生/月;生活用品费:园服夏装80元/套,秋装100元/套,冬装150元/套;床上用品250元/套,书包30元/个。

(三)咨询电话
0755-23400623、0755-23400231、13528810671

1、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120名。
2、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65 名。
3、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95名。
(一)报名时间:
安排在6月20日—6月30日,为保障校园师生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控力量,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把好入口关,采用设定报名及递交资料区域(园内保安室),分批、分时段错峰方式到园报名(填写信息采集表、递交资料),避免人员聚集。具体分时段错峰安排如下:
大班:8:00-10:00
中班:10:00-11:50
小班:14:30-17:30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7月1日—7月7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 录取方式:
按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录取,先从第一类型开始录取,还有学位时再录取下一类型,额满即止,即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依次类推;同一学位类型有多个申请人且超过招生计划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0日前将在幼儿园宣传栏粘贴录取名单,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及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四、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1〕81号)相关要求,本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启明幼儿园创办于2018年2月,是一所全日制民办幼儿园。由热心教育事业的爱心人士黎秋敏女士承办。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44030960000831,幼儿园坐落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湾路107号,幼儿园占地面积3233.6平方米,建筑面积2103.6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1130平方米。周边环境安全,园舍建筑独立完整,呈现温馨与大气、自然与人文、清新与现代,和谐并存的整体风格。 我园核定班级数为12个教学班。
收费项目分为保教费、伙食费、校车费、托管费、生活用品费。收费标准:保教费:小班850元/生/月,中大班800元/生/月,假期(除寒暑假外)50元/生/天;伙食费350元/生/月;校车费160元/生/月;托管费:10元/生/时;生活用品费:园服夏装80元/套,秋装100元/套,冬装150元/套;床上用品250元/套,书包30元/个。
咨询电话:0755-23400623
本园是一所非小区配套民办园。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2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0 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7名。
三、招生范围
光明区内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小班新生招生
1.招生时间
2021年6月7日-7月23日
2.招生程序
(1)申请学位
6月7日上午9:00—6月13日下午5:30为新生(小班)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家长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须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或手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特别提醒每名幼儿园只可申请填报一所幼儿园,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权衡选择)。
(2)材料核验
6月14日-7月10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①材料初审
6月14日—6月18日,我园将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在系统中否决并会注明原因供家长查阅。
②材料审核
6月19日—7月8日,各职能部门将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③材料复核
7月9日—7月10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我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7月10日17: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4)公布结果
①第一次结果公布
7月12日下午5:00,我园将按《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我园公示栏公布,同时也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可以来电问询,我园将予以解释说明。
②第二次学位申请
7月13日-7月23日,第一次录取完成后,未被录取且初审通过的适龄幼儿家长可以参加第二次学位申请,教育局会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及时公布空余学位情况并适时开放系统,请家长关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3日—7月16日;材料审核时间为7月17日—7月21日;结果公布时间为7月23日下午5:00。
(5)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须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6)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须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二)插班(中、大班)招生
1.招生时间
2021年7月13日-7月31日
2.招生程序
(1)学位申请
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16日下午5:30,为插班生(中
、大班)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家长须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须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2)材料初审
7月17日—7月21日,我园将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会注明原因供家长查阅。
(3)材料审核
7月22日—7月29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在系统中进行抽检与复核,生成最终积分。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插班生系统查看情况反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持申请材料原件向我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
(4)结果公布
7月31日下午5:00,我园将按《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同时也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五、温馨提示
(一)本园提供校车接送服务。
(二)家长要对学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我园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