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心小学
苏州山塘中心小学
苏州苏锦实验小学
金阊区八一小学
苏州八一小学校
苏州金阊新城实验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1.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或者江苏省有固定住所的。
小学不得招收未成年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期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在本辖区内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稳定收入一年以上(凭居住证、工作证)的适龄非户籍流动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户口或者法定固定住所的其他适龄儿童不在市区,经批准在苏州市区入学的。
(II)招生时间
苏州市区小学招生时间为2020年6月7日(星期六)至9日(星期一)。
(III)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户口和法定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房地产证或者住房证)、婴儿出生证、疫苗接种证等到法定固定住所所在教学区小学登记。
2.本市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暂住地教学区小学提供有效证明和有关材料。非户籍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申请小学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的居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购房合同及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父母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合法经营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工作证明以单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其他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的人员和《保险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和乡镇颁发的就业证明以及他们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街道社区。
(5)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婴儿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和有关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是:独生子女应当出示户口所在地的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或者乡一级计划生育部门的独生子女证明;非独生子女应当出示县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户籍所在地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南:北环西路(青塘立交辛庄立交桥)(含官井二村)西:辛庄立交桥以北-虎丘西路312国道以北,312国道以北,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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