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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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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实小

公办小学
地址枫津路南端的兴吴路102号

学校概况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是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高起点公办学校。坐落于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吴路102号,附属幼儿园位于兴吴路106号,南眺东太湖、西邻石湖。学校总投资近3亿元,小学部占地59亩,建筑面积3.3万多平方米,办学规模8轨48个班级。附属幼儿园占地21亩,建筑面积1.3万多平方米,办园规模7轨21个班级。学校环境清新雅致,硬件设施齐全,拥有师德高尚、充满活力、勇于创新的教师团队。2014年9月1日正式开学,至2016年9月悦纳2500多名学生。学校定位“成就学生、成就教师、成就学校、成就未来”的办学愿景,以“韵胜格高”为校训,发扬“才堪事用、竞冠元功”的学校精神,构建包蕴石湖山水、抵及文穆情怀、惠达江南诗韵的美丽校园。成长于自然,卓越于文化;山水书共阅,仁艺礼一体。学生在浓浓的书香氛围中,踏山水怡情、阅诗书养志、行艺路激趣;在传统国粹文化中驰骋,在多元世界文化中翱翔,育每一位石湖学子为坚毅如石、灵动似水的健康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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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一、施教区范围

  南湖路、吴中大道以南的城南街道辖区。涉及东湖社区、兴昂花园、新城金郡、越湖家天下、首开国风华府、南石湖花园、邵昂、彭泾、招商小石城小区。

  特别说明:根据学校现状,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东湖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在吴中区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时如选择石湖实验小学的,经核准后,可借读到我校安排在碧波实小枫津路校区内的班级。现场材料审核地址:碧波实小枫津路校区。(吴中经济开发区枫津路26号)

  二、入学年龄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此住所不含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办法

  1.区级信息填报    请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家长通过吴中区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时间:6月16~21日。(填报地址:http://www.szwzedu.cn/)    2.现场审核材料地点、时间    石湖实小施教区学生材料审核地点:南师大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邵昂路校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兴昂路北面的北小港路1号,南石湖花园对面)时间:    6月20日上午    8:15--10:00  越湖家天下、东湖社区                         10:00--11:15  首开国风华府    6月20日下午    13:00--15:00  新城金郡                         15:00--16:30  兴昂花园    6月21日上午    8:30--10:30  招商小石城                         10:30--11:15  邵昂、彭泾、南石湖花园    6月21日下午   其他符合条件未登记的学生      东湖小学施教区选择我校就读的学生材料审核地点:碧波实小枫津路校区。(吴中经济开发区枫津路26号)    时间:    6月21日下午   13:00--15:00

  五、材料要求

  1.吴中区网络信息平台上的信息采集登记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各一页;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都需要复印首页,户号清晰。)    3.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户主页及“附记”页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房产证编号一定要清晰,房产证编号前有“苏房权证吴中字”)    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5.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孩子家长信息的一面,孩子第一针记录一面,印在一张A4纸上。)    6.苏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原件(有二维码的一张,开学交班主任)。(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下载)    7.幼儿园大班上学期素质报告书复印件。

  六、报名要求

  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进行材料审核,不需要提前排队。每个家庭来一位家长,自带黑色水笔,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序进入学校(不需要带孩子)。请家长们绿色出行,电瓶车停在学校门口指定地点。    请家长佩戴好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苏城码。    备注:    1.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如果父母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请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    2.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如果父母无房,且户口、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是唯一居住地的,需要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依据)。    3.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4.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5.家长要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经核实材料有假,取消报名资格。

  七、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66360830  联系人:冯老师   

  66360806  联系人:廖老师

  66985028  联系人:周老师    

  66985037  联系人:许老师    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8:15—11:15  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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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教区范围

南湖路、吴中大道以南,邵昂路以东的城南街道辖区。涉及东湖村、兴昂花园、新城金郡、越湖家天下、首开国风华府。

说明:今年为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在南师大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和北校区(东湖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在相应校区入学报名时,可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准后,可选择石湖实验小学或者北校区(东湖小学)就读。

二、入学年龄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办法

1.提前填表

请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家长5月19日前在学校网站http://www.nsdsh.com/ 首页的浮动窗口中点击下载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在最下面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至“以上内容请家长逐项亲笔填写”的相关栏目(表格编号由学校填写),报名时上交招生老师审核。

2.报名时间地点

5月19日上午 8:15 -- 10:00 越湖家天下、东湖村

10:00 --11:15 首开国风华府

5月20日上午 8:30 -- 10:30 新城金郡

10:30--11:15 兴昂花园

5月20日下午符合条件未登记的学生

地点:南师大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等候室、知润楼A一楼教室。

3.报名要求

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验证报名,不需要提前排队。报名时每个家庭一位家长自带黑色水笔,和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序进入学校报名,石湖幼儿园大班毕业的孩子不用来校,非石湖幼儿园毕业的孩子与家长一起来校报名。请家长们绿色出行,不开私家车,电瓶车停在学校大门外人行道上。


五、材料要求

1.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各一页;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都需要复印首页,户号清晰。)

2.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要求:户主页及“附记”页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房产证编号一定要清晰,房产证编号前有“苏房权证吴中字”)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4.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5.苏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原件(有二维码的一张)。

(复印要求:孩子家长信息的一面,孩子第一针记录一面,印在一张A4纸上。)

6.两份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

备注:

1.如果父母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请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

2.如果父母无房(苏州户籍),且户口、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是唯一居住地的,需要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依据)

3.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4.合法固定住所自2014年秋季报名起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5.家长要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经核实材料有假,取消报名资格。

凡符合入学要求的,学校将在7月7日发放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

六、免费教育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元/学期·生)、讲义费(8元/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元/学期·生;3~6年级14元/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元/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七、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66985028   联系人:周老师  李老师

66985037   联系人:许老师

66985078   联系人:石老师

66985029   联系人:吴老师

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8:15—11:15  

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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