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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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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旗新小学

公办小学
地址狮岭镇旗新村

学校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旗新小学位于花都区狮岭镇旗新村,是一所普通农村小学,建于一九六七年九月,至今已有三十多年历史,由于得到社会各界人士和旗新村村民的大力支持,共捐资40多万元建造了一所设备比较完善、环境优雅的新学校,校园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70%。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旗新小学位于旗新村中心,占地面积7744平方米。本校现设有一至六年级7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为246人。学校正面嵌有“旗新小学”四个醒目的红色大字。两侧是苍劲有力的八个大字,分别是“尊师、爱校、勤奋、进取”。  旗新小学拥有一支团结协作、勤奋奉献的教师队伍。共有教师16人。学历达到本科的有1人,大学专科9人,中专6人,现有6人进修大学本科课程,6人进修大学专科课程。其中高级教师5人,一级教师10人,员级教师一人。  旗新小学遵循邓小平同志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教导,以“尊师、守纪、勤学、爱校”为校训,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真实”办学为特色,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四有”新人。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的探索中,逐步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全员育人”的全方位育人格局。  旗新小学积极完善办学条件。在2004年10月,首先完善电脑室的建设,村委投入7000元将学校电脑室十台电脑布好网线,投入3000元购买了打印机和扫描仪。2005年6月,在芙蓉工商分所所长的大力促成和关怀下,广州市花都区科苑有限公司捐赠了八台电脑给我们的学校,为我们的学校创造了优秀的多媒体教学条件,为学生提供了先进的学习设备。  2005年6月,旗新村村委书记和我校校长亲自联系旗新村的工厂老板,发动他们捐资助学,厂商共捐赠了约十五万元装修学生的教室,将原来阴暗破旧的教室变为现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课室面貌焕然一新,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该校明确提出了事业型、育人型、综合型、科研型的教师培养目标,切实强化教师的业务素质,大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解放教师思想,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开发教师的潜能,有效地提高了教师的教育创新能力。近年来,该校教科研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各科组教师相互进行听课、评课,互相学习好的经验,指出各人的不足。该校钟伟芳老师成为了芙蓉学片语文中心教研组成员。  全校领导、教师团结协作,敬业爱岗,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该校坚持向科研要质量、以科研求发展。一直以来,旗新小学的毕业班会考成绩都达到镇的教学质量一等奖,全部学生升上了初中,学生的辍学率为0,升学率为100%。多年来,该校以乒乓球成绩比较理想,在镇每年乒乓球比赛中都获得前三名,有两名学生曾代表镇参加比赛获得了好的名次。在教学、教研、教改中取得显著的成绩。多年来,该校所撰写的论文获得了不少奖励,其中获得市级奖励的有1人,区级奖励的有5人。学生在文艺方面各项竞赛中成绩比较理想,2000-2001年,均获得镇“六一”文艺汇演舞蹈比赛幼儿组第一名,2003年,获得镇的中小学合唱比赛第二名。  在“团结、务实、廉洁、创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师生正在信心百倍地为争创办学水平先进学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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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一、适龄儿童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

(一)招生对象。

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类别。

1.地段生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小学。“人户一致”是指:

(1)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的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2)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需符合:祖辈是直系亲属,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与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和产权所有的祖辈户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2.统筹生

第一类:具有花都区狮岭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花都区狮岭镇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没有拥有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2)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租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在狮岭镇,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区内无其他房产)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小孩在狮岭镇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花都区狮岭镇集体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狮岭镇范围的。

(5)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狮岭镇范围居住的拆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类: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在狮岭镇范围有自主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房产的100%份额。

(2)适龄儿童父母没有拥有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监护人和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监护人和居住地产权所有者的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满一年以上(计算到当年3月31日)。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上述第一、二类统筹生资料审核时间及清单详见附件《关于申请2020年狮岭镇区域统筹生的通知》

第三类: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请参考《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第四类:符合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商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由于小区配套学校会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建议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第五类: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港澳子弟、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等入读办法执行。

第六类: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狮岭镇范围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非同一监护人小孩在狮岭镇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七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已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即可为随迁适龄子女提出入读起始年级的申请。详情参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适龄少年入读初中的主要途径

(一)具有花都区户籍的狮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1.就近入学:具有花都区户籍的狮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教育指导中心按划片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

我镇三所初级中学及狮岭中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按招生计划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定点对口招收新生,狮峰中学对口招收冠华小学、联合小学、合成小学、益群小学、育华小学、夏山小学具有本区户籍的毕业生;狮岭中学对口招收前进小学、振兴一小、振兴二小有本区户籍的毕业生;冯村中学对口招收军田小学、义山小学、西头小学、中心小学有本区户籍的毕业生;芙蓉中学对口招收新民小学、新扬小学、旗新小学、新庄小学有本区户籍的毕业生。

2.统筹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或狮岭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放弃教育部门为其安排的公办初中学位,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

(二)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狮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1.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狮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如确需在我镇升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教育指导中心按划片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

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

(三)在镇外就读的狮岭镇户籍应届毕业生。

“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中“办理小升初跨区生、外地返穗生审核手续”时间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

(四)非穗籍小学毕业生

参照上文“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统筹生——第三、五、七类”入学规定(原则)执行。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次序

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

(一)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入学;

(三)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穗(区、镇)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才能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用于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四、入学程序

(一)公办小学招生: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和提示到报名学校或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日至28日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由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二)公办初中招生:狮岭镇初中学校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教育指导中心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狮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在册的代耕户或代耕农),按划片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招生安排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招生学校确定(请毕业学校与招生学校直接对接)。

(2)报名地点:狮峰中学、狮岭中学、冯村中学、芙蓉中学

(3)报名手续:报名时,以毕业学校为单位向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提交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学籍管理的《学生信息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各毕业学校负责核验学生户口簿及相关资料,确认学生户籍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范围。

2.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按招生日程表时间安排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三)民办学校的招生参照《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9月1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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