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存志高级中学
上海宝山区世外学校(高中部)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本区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须按宝山区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区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强区各相关高中学校对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制定的协调和指导。
(三)各相关高中学校根据本校项目发展需求,以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及学校资源配置状况,制定本校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其中包括占少体校学籍额度和本校学籍额度招生计划。
(四)宝山区中招办负责将区域内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的招收项目、范围、计划人数及原则、方法、选拔程序等向社会公布。
二、成立宝山区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收学校和项目
(一)经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校办二线和试办二线运动队的学校及项目。
(二)经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市级传统项目学校及项目。
(三)经宝山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部分区级传统项目学校及项目。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2020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历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符合以上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运动员。
2。获得宝山区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列入年度竞赛计划内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正式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运动员。
3。经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且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体育后备人才。
五、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校于2020年4月22日前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本校招生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区教育局、体育局备案,并通过宝山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并于5月12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在学生在读学校和在训学校显著处张榜公示3天后,按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格式要求,报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市中招办对各区县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为体育特长生。
(三)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校制定的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相应折扣线的学生(不得低于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由招生学校根据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分配至各校占少体校学籍的名额数及学校自主招生名额数,由招生学校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
(四)对个别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为市运会重点队员,而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考生,经项目专家组认定,由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报告,集中上报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审核认定并报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学生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应与市、区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签订《体育重点后备人才培养目标责任书》。
六、招生工作监督
(一)招生学校的分管校长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的体育教研组长或教练员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将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实行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制度,确保中考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对拟正式录取为体育特长生,未经学生原在读及在训学校公示及市中招办集中上网公示,区中招办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区教育局将按其入学时的文化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五)区教育局、体育局招生工作监督电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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