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五年级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2021年计划招收7个班级
三:对口学校:
根据《2021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2021年初中预备班对口入学方案如下:
序号 | 毕 业 小 学 | 对口中学 |
1 | 蓬莱路第二小学、梅溪小学 | 市十中学 |
2 | 裘锦秋实验学校、重庆北路小学 | 储能中学 |
3 | 四川南路小学、报童小学 | 金陵中学 |
4 | 徽宁路第三小学 | 市南中学 |
5 | 上师大附属卢湾实验小学 | 比乐中学 |
6 | 曹光彪小学、北京东路小学 | 格致初级中学 |
7 | 上外-黄浦外国语小学 | 大同初级中学 |
8 | 七色花小学、卢湾二中心小学 | 向明初级中学 |
9 | 新凌小学、师专附小 | 上外附属大境初级中学 |
10 | 复兴东路第三小学 | 光明初级中学 |
11 | 实验小学、回民小学 | 敬业初级中学 |
12 | 海华小学 | 卢湾中学 |
13 | 中华路第三小学 | 市八初级中学 |
14 | 黄浦区第一中心小学、董家渡路第二小学 | 尚文中学 |
15 | 卢湾一中心小学、卢湾三中心小学 | 兴业中学 |
16 | 淮海中路小学、巨鹿路第一小学 | 清华中学 |
17 | 黄浦学校(小学部) | 黄浦学校 |
18 | 中山学校(小学部)、瞿溪路小学 | 黄教院附属中山学校 |
根据2020年黄浦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黄教基〔2020〕001号),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20年上海市第十中学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 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2020年黄浦区初中预备班对口入学方案》,全部以对口小学五年级毕业生进入市十中学预备年级,并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四) 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五) 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 公开招生信息。 3月21日起,学校通过市十中学网站和公众号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
(二) 发放入学通知。学校在2020年8月15日前向新生及其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 加强监督管理。 学校将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社会稳定。
上海市第十中学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