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阳实验学校(初中部)
上海市惠民中学
上海市杨浦初级中学
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存志学校
上海市十五中学(同济大学附属存志东校)
上海市昆明学校(初中)
学校概况
上海市市东中学创办于1916年,由聂云台(时任上海中华商会主席,工部局华董)根据其父亲聂缉椝(曾国藩的女婿)遗愿创办,取名聂中丞华童公学,后易名为缉槼中学,解放后始称市东中学。著名教育家段力佩、吕型伟分别担任解放后的第一、第二任校长。现任校长是上海市特级教师金辉。 学校拥有一支以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高级教师和硕士教师为主的高成就教师队伍。 市东中学是全国百所历史名校之一,2009年起,学校启动创建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级中学。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五年级小学毕业生
2、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收5个班级
3、对口学校:昆明学校(小学部)、打虎山路第一小学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与考试”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和地点、入学验证时间和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积极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深入推进小班化教育的实践研究,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六)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经条件审定后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开展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及本区跨街道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小学毕业,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跟随就读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3.小升初对口方式。本区公办初中学校采用小学对口升入初中方式,按照小学毕业生“免试划块、相对就近、动态轮换、对口直升”的原则具体操作。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持有效证件,到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与考试”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本区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本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区教育局于5月19日-5月20日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1年区招生政策和学校排序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2021年本区、校招生政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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