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初中部)
上海市民办嘉宜初级中学
上海市嘉定区练川实验学校(初中部)
上海市嘉定区民办远东学校(初中部)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初中部)
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初中部)
学校概况
嘉定区启良中学创办于1904年,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教育传统的百年老校,地处嘉定城区,为四年制公办初级中学。学校现有26个教学班,近800名学生,专任教师81名。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舒适。 学校确立了“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以打造“和谐、活力、优质”的办学品质、办“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社会信任”的优质公办初中为发展目标,以“培养有良知、爱学习的现代中学生”为育人目标,坚持以“传承和弘扬百年启良文化和优秀办学传统”为一条工作主线,积极开展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两大工程,大力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启良学子形象培养、少教多学课堂教学研究”三项研究,着力夯实学校发展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初步形成了教师专业发展培养机制、多样化个性化的课程体系、校本特色的德育整体框架,以及探究实践性教改模式。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办学特色逐步显现,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先后获得市安全文明校园、市红十字示范校、区文明单位、区行为规范示范校、区行风建设达标优质学校、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区绿化花园单位、区绿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1946年9月,启良复校,扩大办学,由热心办学的社会名流、著名教育家廖世承(解放后任上海师院院长)、吴蕰初、胡厥文(原全国人大委员会副委员长)、杨卫玉(原轻工业部副部长)、浦泳等组成“嘉定县民办启良初级中学董事会”,募集了开办费五千万元,基金一亿元(均为旧币)。经考试录取初一新生两班,初中二年级转学生一班,启良学校中学部由此诞生。
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 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 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 号)文件精神和嘉定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正芳
副组长:闻 峰 胡文耕 顾丽华
组 员:周 兵 刘芳芳 赵 瑜 陈 刚 王玉娟
监督小组:王善芳 邵 瑜 沈 茜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张贴招生通告,解答群众各种咨询,审核学生材料,确保本校区内适龄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联合街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启良中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做好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教育局、街镇和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分发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招收适龄学生入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 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严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嘉定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学校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无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根据区教育局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六年级计划开设7个班,原则上招收学生不超过270名。
四、划片学区
启良中学划片学区:嘉定镇桃园社区、秋霞社区、叶池社区、嘉中社区、李园一村社区,李园二村社区,州桥社区,汇龙潭社区内的金沙路115弄1号-21号。另外接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菊园新区小学毕业生及其他学生。
五、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具体详见附件1;入学排序办法详见附件2;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 类详见附件3。
六、报名复验
学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将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 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将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同时学校会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日期 | 内容 |
3 月13 日 | 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
3 月20 日 | 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
3 月21 日-3月27日 | 启良中学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 |
3月24日 | 公布启良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
3 月25 日 | 1、“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2、对口门牌信息维护。 |
4 月13 日 | 1、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
5 月16 日-17 日 | 初中第一批验证(以实际通知为准) |
6 月底 | 初中第二批验证(以实际通知为准) |
8 月10 日 | 1、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8 月15 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八、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嘉定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9902055(初中入学)39902054(入学信息登记)
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 号
59534502(学校监督小组)联系地址:嘉定区启良路62 号
街镇教委咨询电话:嘉定镇街道教委 59534853菊园新区教委 80109393
启良中学教导处:59529823
九、附件
附件1:《五类招生入学对象》
附件2:《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
附件3:《2020 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
2020.3.21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9号)和《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1年启良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嘉定镇街道、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招收各类特长生。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校2021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他们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陆正芳
组员:闻峰、姜晓波、胡文耕、顾丽华
工作小组:
组长:闻峰
组员:周兵、刘芳芳、孙肖怡、陈刚
三、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学校学区内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未被民办中学录取的本学区内学生,根据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在尚有余额时,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排序,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 4 月 13 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校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4 月 13 日, 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非本学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 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1 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 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学校入学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校学区内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校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 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 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校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校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特别说明: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1学年拟招收7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划片学区
嘉定镇街道桃园社区、秋霞社区、叶池社区、嘉中社区、李园一村社区、李园二村社区、州桥社区、汇龙潭社区内的金沙路115弄1号-21号。
六、排序方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就近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人户一致的对象:本区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指导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
七、学校验证安排
5月19日-5月20日为学校第一批验证,6月底前完成学校第二批验证,8月20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通知书发放。本市户籍学生将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八、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59534556(学校)
监督电话:39902066
九、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
2021年3月30日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 2022-06-04 07:04 发表于上海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11号)和《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2年启良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嘉定镇街道、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政策、入学具体工作事项,以及所需提供的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招收各类特长生。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校2022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他们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陆正芳 组员:闻峰、姜晓波、胡文耕、顾丽华 工作小组: 组长:闻峰 组员:周兵、刘芳芳、孙肖怡、陈刚 三、招生对象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学校学区内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 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校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6 月 15 日, 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 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2年嘉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 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校学区内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校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 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 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校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校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需填写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教育局指定邮箱,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2学年拟招收7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划片学区 嘉定镇街道桃园社区、秋霞社区、叶池社区、嘉中社区、李园一村社区、李园二村社区、州桥社区、汇龙潭社区内的金沙路115弄1号-21号。 六、排序方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就近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人户一致的对象:本区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指导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 七、学校验证安排 7月10日为学校第一批线上验证,7月底前完成学校第二批线上验证,8月20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通知书发放。本市户籍学生将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八、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59534556(学校) 监督电话:39902066 九、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学生。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 2022年6月3日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和《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3年启良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嘉定镇街道、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政策、入学具体工作事项,以及所需提供的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shrxbm.edu.sh.gov.cn),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招收各类特长生。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校2023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导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他们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陆正芳
组员:姜晓波、胡文耕、闻峰、顾丽华
工作小组:
组长:姜晓波
组员:周兵、刘芳芳、孙肖怡、陈刚
三、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学校学区内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校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 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 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 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学校入学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校学区内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校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 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 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校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校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通过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特别说明: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3学年拟招收7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划片学区
嘉定镇街道桃园社区、秋霞社区、叶池社区、嘉中社区、李园一村社区、李园二村社区、州桥社区、汇龙潭社区内的金沙路115弄1号-21号。
从2027年开始,实行“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学籍地对口入学本校。
六、排序方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就近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指导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
七、学校验证安排
5月20日个街镇组织辖区内公办初中审核学生材料,8月15日前,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嘉定镇街道辖区内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学生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八、咨询电话:59534556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
2023年4月10日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陆正芳
副组长:姜晓波、胡文耕、顾丽华
组员:周兵、孙肖怡、陈刚、王玉娟、刘芳芳、王丽娜
三、招生范围
嘉定镇街道桃园社区、秋霞社区、叶池社区、嘉中社区、李园一村社区、李园二村社区、州桥社区、汇龙潭社区内的金沙路115弄1-21号。
从2027年开始,实行“上海市嘉定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上海市嘉定区普通小学”学籍地对口入学本校。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六年级7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6.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529823(周老师)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
2024年4月11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嘉定区启良中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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