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根据崇明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本学区范围内人户一致的本市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在满足施教范围入学的基础上,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五年级学生入学:
1.在本市就读小学,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在外省市就读小学,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3.在本市就读小学、申请到居住地就读的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办好人户分离的学生)。
第三批次:在满足施教范围入学的基础上,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外省市随迁子女(五年级学生)入学。
1.父母一方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父母一方本市户籍
2.父母一方拥有本学区房产证
3.其他类型随迁子女按父母一方累计交金(社保)月份(统计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底)进行排序后,由教育局统筹确定。
【招生范围】
长兴镇新港村449号-751号、丰产村、先进村、先丰村、北兴村、光荣村、红星村、长征村、团结村、潘石村、建新村、创建村、石沙村、凤凰居委(含凤凰花苑;凤凰一苑、二苑、三苑及大华居住区)、凤辰居委、滨江苑居委、长兴家园居委、鹭岛华庭居委、长兴新苑、前卫新村、长兴镇凤凰公路1088弄
【招收班级数】
5个班级
【招生程序与时间】
1.组织举办长兴中学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六年级报名时间:初定6月30日前发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告家长书。
【招生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56857866
2.联 系 人:黄老师
【注意事项】
由于疫情原因,本校2022年招生过程中,准确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敬请关注长兴中学公众号。
【学校公示】
我校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我校作出以下承诺: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一、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二、对口地段:长兴镇新港村449号-751号、丰产村、先进村、先丰村、北兴村、光荣村、红星村、长征村、团结村、潘石村、建新村、创建村、石沙村、凤凰居委(含凤凰花苑;凤凰一苑、二苑、三苑及大华居住区)、凤辰居委、滨江苑居委、长兴家园居委、鹭岛华庭居委、长兴新苑
三、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四、回户籍(居住)地就读:4月2日-4月13日,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五、初中入学方式: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本校就读六年级,有空额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公办纯初中按照规定学区入学方式入学。